《经济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经济法实务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课程编号:开课院(部本课程学时学分:48学时/3学分。
适用专业:投资学、金融学 、**学开课学期:
先修课程:金融学、投资学等。
一、课程简述。
1.课程性质。
经济法实务》是投资学、经济学等学科高职高专类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2.课程任务。
通过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等环节,使学生获得经济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和经济行为为对象,全面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经济法律制度进行理论诠释和实践引导。
3.课程目标。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主要经济法律如公司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中的相关内容,熟练解决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不仅对我国经济法律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入的认识,使其在今后经济管理或其他相关工作中知法守法,而且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经济法规方面的实际操作和运用,成为熟悉经济、通晓法律、善于经营的复合型经济人才。
二、课程要求。
1.教学方法。
本课程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主要有:
1)课堂讲授法,即在有限的时间内浓缩课程精华,突出重点难点,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观点。
2)案例分析法,即精选了大量典型案例,以案例带动理论知识的阐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同时,选择电视经济法制类栏目的**,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视角去分析经济问题。
3)课堂讨论、辩论法,即改变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模式,采取分组课堂讨论、相互辩论等方法,使学生成为学习主体。
经济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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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主管机关 由现有的行政机关共同执法,同时设立反垄断委员会。2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 第2条第2款规定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反 第2条第3款规定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