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发布 2022-08-21 17:44:28 阅读 5533

1、档案材料必须根据其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可予以销毁。

2、建立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室牵头,有关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领导小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4、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领导小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5、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领导小组裁定。

6、通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编制清册,并由鉴定领导组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7、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室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写出鉴定小结和销毁报告,报请所在地区档案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8、准备销毁的档案在经过主要领导批准后,还应再放一段时间再进行销毁。

9、要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处理或任意分散。销毁档案时,须由二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日期。

10、销毁后,必须在原目录上注销,并说明鉴定和销毁日期。

11、销毁清册归入全宗卷,妥善保存。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 档案鉴定工作在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主持下,由卫生院 医院 院长办公室主任汇同档案管理人员 业务工作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工作小组开展档案鉴定工作。二 按照国家关于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卫生院 医院 实际制定具体鉴定标准,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鉴定档案价值 确定档案继续留存或销毁依据。三 档案鉴定采...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 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 有领导地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干部 档案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2 档案的价值鉴定要坚持全面的 历史的 发展的 辩证的观点,留其精华,去其糟粕。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4 鉴定工作中要防止贪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一定要认真细致地工作...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学校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 长期 短期三种。为确定各类档案的保存价值,需要做定期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定期进行销毁。规定如下 一 鉴定组织 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档案馆组成鉴定小组,对各类档案进行鉴定。二 鉴定权限 鉴定小组有权鉴定学校档案馆保管的各类档案,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