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发布 2022-08-21 17:39:28 阅读 1340

(一)建立由局主要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档案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

二)鉴定销毁领导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的原则为标准,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依据。

三)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经重新鉴定后仍有保管利用价值而需长期保管的档案,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时间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四)经过鉴定的档案,要达到保密期限划定准确,保密质量符合标准。鉴定中发现不准确、不完整的档案,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五)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鉴定日期,写出鉴定地点。对无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要造册登记,写出销毁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报送档案部门备案。

六)销毁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清点核实,共同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领导。

七)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在档案尚未完全销毁时,监销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销毁现场。

八)为慎重起见,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批准销毁的档案暂时保存一定时间再行销毁。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 档案鉴定工作在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主持下,由卫生院 医院 院长办公室主任汇同档案管理人员 业务工作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工作小组开展档案鉴定工作。二 按照国家关于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卫生院 医院 实际制定具体鉴定标准,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鉴定档案价值 确定档案继续留存或销毁依据。三 档案鉴定采...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 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 有领导地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干部 档案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2 档案的价值鉴定要坚持全面的 历史的 发展的 辩证的观点,留其精华,去其糟粕。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4 鉴定工作中要防止贪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一定要认真细致地工作...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学校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 长期 短期三种。为确定各类档案的保存价值,需要做定期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定期进行销毁。规定如下 一 鉴定组织 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档案馆组成鉴定小组,对各类档案进行鉴定。二 鉴定权限 鉴定小组有权鉴定学校档案馆保管的各类档案,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