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 2022-06-05 00:08:28 阅读 6295

依据上级学校安全的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并为有效落实我校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责任协议书”等条款规定,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一、师生人身安全: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我校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责任协议书”等条款规定,做到“教学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和“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等有关要求。

2、严格学生出缺勤点名和晨检制度。任课老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并马上通知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政教处、教导处、团支部、大队部应经常督促班主任、任课老师做好出缺勤管理、统计工作。

3、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要认真巡视观察,尤其对自己主管范围内的人、物安全应密切注意,及时发现、汇报并排除安全隐患。

4、门卫严禁脱岗。维护好排队放学,初中学生应持有效证件方可放行。分管领导应经常督促门卫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5、总务处应经常检查、督促学校食堂、商店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把食品的进货、储藏关,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应经常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水电设施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要及时维修,确保师生用水用电安全。

6、政教处应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学区建筑物及周边、教学社设备设施、锅炉等进行进行检查,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出现火灾时的正常使用。

7、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有实验所用的危险物品,有关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

8、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教室和学生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学生**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9、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有关教师均须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应特别注意学生动向,决不放任,以免引起人身伤害或仪器损坏。

二、学校财产安全:

10、教职工在保管、使用学校物品、设备(如借阅图书,使用录音机、班班通、多**设备等)时均应确保财产安全,杜绝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当而引起的财产设备的遗失、失窃或损坏。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 责任追究 1 对因教师教育不力 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 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2 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使安全制度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使学校及学生的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制定下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由于值日教师的疏忽,中午休息时间及课外活动井上打水发生意外事故,由值日教师承担一切责任,值周领导未及时处理的,追究其领导责任。2.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若私自离开教室 体育课私自离开操场 按旷职一节处理,如...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4 对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不听的,违章指挥下属。5 其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五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事故单位安全领导 分管领导 安全部门负责人及管理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