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 2022-05-24 04:47:28 阅读 4261

白府发〔2009〕49号。

白水镇人民**。

关于印发白水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

通知。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企业:

白水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已经镇人民**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白水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安办负责对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工作的考核工作,由镇人民**负责奖惩。

第三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结果是评定安全生产目标工作成效奖惩的依据。

第五条考核方式。实行年度考核,即每年的第一季度对各单位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内容。考核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与镇**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第七条考核程序。镇人民**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安办实施),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原则、内容和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一)自评。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向镇考核工作组提交自查考评报告,填报《白水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表》。

二)初评。由考核工作组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进行现场或书面考核,确定考核得分。

三)综合评定。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排序,提出奖励名单报镇人民**审定。

第八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九条奖励名额及标准。对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先进单位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由镇**授予“白水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先进个人15人,每人奖现金200元,由镇**授予“白水镇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十条考核结果发布。镇安办负责发布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结果。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x 人民 管委会 经县委 同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于12月下旬对各乡镇 x 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评分方法及等级。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核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另设加分项。评分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标准,科学量分。注重查看原始资料 会议文件和...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xx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及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切实做到无事故,保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一 安全生产的奖励规定 1 季度内做到无事故的职工,奖励500元。2 年度内做到无事故的职工,奖励1000元。3 全年无事故的职工,可以参加年度先进生产...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007年度玄武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发布时间 2007 12 05 字体 大中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促进玄武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特制定2007年度玄武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一 考核对象。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