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发布 2022-04-10 02:45:28 阅读 3838

金凤三小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金凤区第三小学。

2023年11月10日。

金凤三小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激励作用,体现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根据(宁政发[2009]71号)文件、(宁教人发[2009]139号)文件和金凤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结合三小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川。

成员:李术萍、**花、许彦玲、张爱军、刘芸、哈易茹。

二、 考核分配原则:

4、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 绩效工资的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 绩效工资的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占总的绩效工资的70%,由保留地区补贴和基础性津贴组成。奖励性绩效占总的绩效工资的30%,包括校长津贴、中层领导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及奖励性津贴等,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集中发放。

五、 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

格以上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发放。

新参加工作年度考核为不参评或者不定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发放。

二)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 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分配总额的确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校长津贴、中层领导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及教学成果奖等的分配数额由教育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统筹整个金凤区实际情况确定。

2、 各类津贴的考核分配。

1)、校长津贴。

由教育局按金凤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8倍提取考核发放。

2)、中层领导津贴。

按照教育局参考标准,副校级每月200元,中层每月150元,副主任每月100元。加上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长组织考核发放。当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学期末结合分管工作的教育局评估结果发放其余的10%。

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由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考核发放。考核依据为《金凤区第三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细则》(后附),当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学期末结合教学成果发放其余的10%。经学校考核,当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按。

经费总额÷考核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个人领款)发放。期末结合教学成果发放的10%,首先奖励参加统测的班级,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45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第四名奖励350元,第五名奖励300元,第六名奖励250元,第七名奖励200元,第八名奖励150元,第九名奖励100元,第十名奖励50元,剩余部分根据学校检测成绩,依据教师考核中关于工作绩效的规定条款考核分配。

4)、班主任津贴。

由学校组织班主任考核发放。考核依据为《金凤区第三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后附),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其中70%为基础性班主任费,按照班级人数发放(70%经费总额÷学校总学生数×班级学生数=个人领款)。

30%为奖励性班主任费,按照考核发放(30%经费总额÷考核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个人领款)。

5)、超课时津贴。

语文、数学、英语每超一课时8元,其他学科每超一课时5元。

6)、教学成果奖。

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由学校结合《金凤区第三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细则》中“工作绩效”一栏的得分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发放。

六、 执行教育局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经组织选派挂职锻炼、培训学习,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到山区八县支教的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0%。

二)、享受公假、正常产假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

三)、专职报帐员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不参加学校考核。

四)、由组织同意借调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月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基本合格者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不合格者不予发放。

五)、每月有旷工行为的,不参加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六)、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3分;参加政治学习、学校会议、教研室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3分。

同时扣除当天的工作量分值。(2)当月病假累计10天,事假累计5天或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的,不参加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病假累计10天,事假累计5天或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以内的,按照事假每天20元,病假每天10元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七)、病事假每学年累计1月以上,不参加年终1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八)、教师个人进行有偿家教,一经发现,一学期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给予行政处分。

七、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程序。

一)、考核。

由学校每月依据《金凤区第三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和《金凤区第三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计算每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二)、公示。

每月5日以前进行考核公示,公示无异议,校长签字上报教育局。

三)、上报、审核、发放。

由教育局每月7日对各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执**况进行审核,将上。

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打入工资卡统一发放。

八、 工作要求。

本方案和《金凤区第三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金凤区第三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金凤区第三小学。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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