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规范乡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按照南江县卫生局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及人员岗位情况,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工作质量,经院务会研究并经全体职工会讨论通过,现特制订黑潭乡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一、 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 考核主体。
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黑潭乡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黑潭乡卫生院管理制度》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虑到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因素确定岗位系数为:公共卫生岗兼西药房、医疗岗(蔡欢)1.
1,医疗岗兼公共卫生、医技(b超、心电、检验)岗(朱伟)1.4,收费岗兼中药、医保、公共卫生、放射岗(胡辉)1.2,妇幼保健岗兼管理、护理(彭丹)1.
15,护理岗兼公共卫生岗、院感(杨莉蓉)1.3,西药房兼公共卫生岗(吴佰蓉)1.3,医疗岗兼公共卫生、财务、管理岗(何文)1.
8。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职工本人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在每周一会布置下周工作的同时,要求每个职工书面汇报对上周岗位职责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对照方案进行自我评分评级。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结果对照考核标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月初对上月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资的计算。
1、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基本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基础绩效按绩效总额的30%计算。
2、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绩效工资总额的70%计算)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预决算制度(绩效工资核算表所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财务预算的收支结余金额,待决算后多退少补)。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分值,及人员值班(医、护、技)、每周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奖惩的加减分情况。
每月核算全院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职工系数总和×职工个人系数×职工个人考核得分(考核标准得分+奖惩的加减分),即为当月该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3、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加上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扣除一票否决情况,责任扣除情况即为当月所发的绩效工资。
4、全院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分为两部分:主要从事基本医疗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基本医疗绩效考核得分×70%+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30%)和主要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基本医疗绩效考核得分×30%+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70%)。
五、绩效考核内容:
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否决性指标。
⑴德、勤绩考核是指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出勤率、院纪院规遵守情况和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情况。
⑵服务数量是指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包括门诊诊疗及护理人次、住院诊疗及护理人次、处方划价人次、疫苗接种人次、检验及心电人次、放射及b超人次、收支缴费人次、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次等。
⑶服务质量是指各岗位专业质量的合格率。包括:岗位及其兼岗职责履**况、门诊日志及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护理文书记录合格率、消毒登记合格率、处方划价率、收款登记与票据统一合格率、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填写登记合格率、各种数据网上上报的准确率等,是否都能达到合格的要求。
⑷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
⑸否决性指标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医德医风败坏、违反国家或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被新闻**或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给予通报或处理者)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当月无绩效工资。
六、 考核标准。
(一)针对每个职工的绩效工资采取百分制考核标准:德、勤指标占20%、服务数量指标占35%、服务质量指标占35%、群众满意度指标占10%。考核中每扣一分则扣其个人绩效工资额除以100分的数字金额。
按实际结余额的大小及个人得分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院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如不参与考核则取第一名职工奖励标准核算。
(三)德、勤考核标准和方法(20分)
1、 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和行业作风(10分)
⑴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发现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1分。
⑵ 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⑶ 科室及个人私自收费,私自**药品、器材,发现一次扣1分。凡在各项医疗文书中弄虚作假,超范围执业(超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科目)、跨执业地点执业、非法接生、引产、药流及进行非医学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实施者承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⑷ 规范医保报账及住院操作,医保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定要按上级规定和方案运作,严明责任纪律,医务人员要把握住院指征,完善病历书写、用药指征,自费药品按规定处理。对在医保运作中违规操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⑸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
⑹ 医务人员相互拆台,不团结合作,发现一次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对职工内部制造是非,打击同道,抬高自已,吵架,搬弄是非,损坏单位信誉和他人名誉者,经查属实者扣4分,严重者上报县局处理。
⑺ 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凡对病人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或争抢,工作拖拉、扯皮、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⑻ 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⑼ 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斗殴,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
⑽ 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⑾ 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上班穿拖鞋、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非工作联系串岗或聊天、带小孩上班,上班时干私活等,一次扣1分, 上班期间喝酒一次扣5分。 不服从值班调度,一次扣2分。不服从院长调度,拒不执行安排事项,每次扣5分。
各科室应厉行节约,人走电停,违者扣3分,如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⑿ 上班或值班时在院内聚集玩耍、打牌,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⒀ 因事外出,既无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发现一次扣2分,如出现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及其法律责任。
⒁ 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技术操作常规、不积极参加集体主办的业务学习和劳动、遇急危重症病例不积极配合抢救,发现一次扣5分。首诊(或经治)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超服务能力接诊,不及时转诊,不对住院患者及急、危、重症患者会诊或转诊发现一次扣5分。
⒂ 各临床医务人员门诊、出诊、急诊要做到随叫随到;药房人员要耐心、细心,收费人员不在上班时间外出兑换小币、不让患者代为兑换小币。如发现其中一项扣1分。
2、 考勤(10分)
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值班表(全院分两组医务人员)轮流班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院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21.
75天,少一天扣当月相应平均日工资;月出勤超过26天的,多出勤一天加0.5分,满勤另加2分。个人晋升、学习、考试,轮换班院内调剂,行政班人员安排好工作,均不计算公差。
⑵每天自觉按时上下班、值班和交**,提倡早上班、迟下班,未及时签到一次扣1分,如迟到早退5-1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1分。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另扣一日平均工资,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扣4分, 三天未到岗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⑶按时参加集体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2分。
⑷坚持24小时服务,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论处。脱岗5分钟扣2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
下班保持联络畅通,对信息联系不上,又未口头告知,而影响**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2分。(手机变换号码、信号死角,应及时告知单位,凡未及时告知者,按此款处理)。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服从安排,积极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
⑸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医务科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并报经院长同意,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由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岗,有紧急情况及时到岗。
未及时销假每次扣1分。婚假、丧假各7天,到期不归者按缺勤天数扣除每日工资。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剖腹产加15天。
此时间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70%,到期不归者按缺勤计算,扣除每日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⑹病假:小病提倡坚持上班,大病必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一月以内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一月以上不享受绩效工资,3个月以上请示主管部门后解决。
⑺事假:3天内院内进行调剂,超过3天必须经院长批准,但不得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如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超过一周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总额的日平均工资。
(四)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方法(35分)
1、基本医疗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① 查当月门诊工作:诊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书写制度、处方书写制度、交**制度、急危重症病例抢救制度、双向转诊制度等),做不到扣2分;门诊文书书写不规范、诊断符合率低于90%扣2分;处方书写不按照四色处方和特殊药品处方使用、处方项目填写少项、无医师签名,发现一次扣2分;不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药物目录制度,使用目录以外药品扣2分;门诊抗生素2联以上连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做不到扣2分;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2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1分。急诊抢救不及时、无抢救记录和观察记录,扣2分;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扣4分,并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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