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月度考核细则

发布 2022-04-02 02:59:28 阅读 3426

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为了更规范、更科学地衡量辅导员的工作,依据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量化考核办法(基础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一、 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 “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工作过程并重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岗位意识、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师德师风、制度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等。

三、考核程序。

1、由所在学院党总支考核初定级。

2、学生处审核。

3、学院研究决定。

4、人事处实施奖惩。

四、考核形式辅导员工作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加、扣分。

1、月度考核。

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由二级学院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2、年度考核。

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为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五、考核结果将考核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 70-89分为合格, 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优秀辅导员在原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合格不变,不合格减少100元/月。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辅导员者,将授予先进工作者,并在工资晋级、评聘职称等方面优先考虑。连续3次月考核不合格者,解聘或调离辅导员岗位。

七、附则。此考核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本细则自公布日起实行。

附件: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说明:一)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所带班集体中,有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2、所带班级(年级)学生中,有 2 人以上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3、本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市级表彰的加3分。

4、本人**在一般期刊发表的加3分,核心期刊发表的加5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无故不参加学院的集体活动;

2、月累计迟到5次以上的;

3 、学生公寓值班缺岗3次以上的;

4、不认真、完整填写辅导员工作手册和工作日志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称职等级:

1、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对抗组织的;

2、发生突发事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4、由于工作过错,使学院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5、不能住校的;

6、有钱权交易的行为的;

7、有责任亡人事故的。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沈阳工程学校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为了做好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考核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一 适用范围。全校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 在岗在职 二 考核形式与考核记分。年度考核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生测评 院 系 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为体现公平 合理的原则,...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沈阳工程学校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为了做好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考核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一 适用范围。全校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 在岗在职 二 考核形式与考核记分。年度考核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生测评 院 系 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为体现公平 合理的原则,...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沈阳工程学校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为了做好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考核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一 适用范围。全校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 在岗在职 二 考核形式与考核记分。年度考核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生测评 院 系 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为体现公平 合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