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堤路工程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新区堤路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优质、高效的工程目标,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及监理合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为指挥部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管理方位建设单位指挥部,考核管理对象为新区堤路工程各标段监理单位。
第二条考核组由项目指挥部组织成立,尚卫军同志担任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随机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组主要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他方等方式,对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主要内容为监理单位的制度建设、人员配置、技术资料及对施工单位的监管情况。
第五条制度健全,人员齐全,监理单位要按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配齐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缺少一名罚款10000元,并按要求配齐相应人员,累计发现3次监理人员缺失,建设单位有权终止监理合同。
第六条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监理工作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每更换1人次罚款5000元,累计发生3次,建设单位有权终止监理合同。
第七条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确需离开,需向甲方请假,得到准许后方可离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每人累计发生3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相应监理人员。
第八条监理单位要按规范要求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记录,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定进行旁站或记录缺失罚款2000元,累计发生3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单位更换相应监理人员。
第九条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按规范施工,如监理单位未发现或发现后隐瞒不报建设单位,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十条监理单位要做好监理日志,记录要真实、详细,每发现一天未做或记录不真实、不详细,罚款500元。
第十一条监理资料要同步、真实、规范,资料滞后、虚假或不规范,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报给监理单位要求审核、审批的技术资料、工程款、签证等,监理部的审核、审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而无合理理由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每月25 日前向指挥部报送一份上月的监理工作月报,监理月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每少一次罚款5000元。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大型设备、机具的准用文件、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报验手续。如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设备、机具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单位未下发通知单或下发整改通知单但整改不到位仍在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第十五条原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进场前,监理单位必须通知甲方共同组织验收,并按规定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材料虽然合格但监理单位未通知甲方,每发现一次处罚款2000元。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有索贿、或故意刁难施工单位行为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撤换直接责任人,同时处5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如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检查中每发现一处质量、安全隐患,视情节严重至少罚款2000元。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每周应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监理例会,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现的各种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并出监理纪要,纪要发出前要经甲方审核,每缺一次罚款2000元。
第十九条以上罚款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从监理支付款中扣除,从监理支付款中扣除时罚款加倍。
第二十条其余未尽条款,如监理单位触犯相关条款将由建设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立即执行。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考核监理单位评分细则。一 监理人员配置及到位情况 23分 1 监理人员分工表原则上应当固定不变,如有人员增减或变更应有书面变更手续,并经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及工程处处长签字认可。2 监理人员配置及到位情况 13分 3 监理人员平时考勤情况 根据平时监理人员的签到情况打分。10分 二 内业检查 15分...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8 监理与园区公司一起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量进行实事求是验收,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每次扣20分。9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度报表应如实审查,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10 监理应及时完善和报送监理资料 包括监理规划 实施细则 监理月报等 在工程验收时须向园区公司提交监理资料。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监理资...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量化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 监理公司派驻工地监理人员,必须对本工程施工技术熟悉,并能指。导施工单位施工,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公司必须为监理人员配备电脑 相机 交通工具等基本设备和必要的检测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