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发布 2022-03-31 07:06:28 阅读 1733

山东省泰安市徐家楼新华片区(a-1-1地块)

棚户区改造工程。

审批。审核。

编制。中国二冶集团山东省泰安市徐家楼新华片区(a-1-1地块)

棚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八年。

为了提升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工作,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2017版中有关规定,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考核制度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本管理主要针对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脚手架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特编制质量管理标准及奖罚制度。

第七十三条不合格的分类。

1) 不合格是指违反国家、行业的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中国二冶集团管理体系文件》及《中国二冶集团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合格类别分为:意识淡薄、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和重大不合格;

二) 意识淡薄是指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思想上不重视、制度上不完善、管理上不精细、措施上不得力、组织上不健全,特别有以下未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下(含 1万元)行为之一的:1、出现明显影响外观的质量通病、质量缺陷不处理;2、检查通报中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而没有整改;3、第二次检查发现项目上出现同样质量问题;4、方案编制率、方案实施率未达到 100%;5、工程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性、内容实质性差距较大;6、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质量保证资料缺乏;7、工程技术资料造假。

三) 轻微不合格是指因工程(产品)(原材料、工程设备、工序成果、已完工程/成品)要求中的某个规定没有满足要求,不直接影响其预期使用,采取纠正后能满足要求,且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上至 5 万元(含 5 万元)的不合格品;

四) 一般不合格是指不符合工程(产品)某个或多个要求,其严重程度已直接影响其预期使用,处置方法比较难,处置后经检测后仍能满足要求,且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不合格品;

五) 严重不合格是指经试验或鉴定证明不符合工程(产品)的多个要求,其严重程度已造成无法投入预期使用,需采取重大技术措施处理或必须成批/整体报废或返工的,其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不合格品;

六) 重大不合格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不合格品。

徐家楼新华片区一期 (a-1-1地块)棚户区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二)项目合同文件。

徐家楼新华片区一期 (a-1-1地块)棚户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施工图。

徐家楼新华片区一期 (a-1-1地块)棚户区建设工程施工蓝图。

4)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图集。

工程所用的部分法律法规及标准和图集。

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规范明细。

2.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施工队伍500~1000元/次的奖励。

2.2 施工队伍对质量通病控制到位,效果明显,提高了现场质量工艺水平,可对其奖励 500~1000元/次的奖励。

3.1.1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施工队伍不积极配合,甚至出现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情况,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时将给予队伍有关人员退场处理。

3.1.2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1.3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视严重程度给予200~2000元/次的罚款。

3.1.4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3.1.5 严格遵守**验收程序,施工队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工长验收,工长验收合格后报质检员验收,违反验收程序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1.6 施工队伍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施工队伍50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施工队伍2000元/次的罚款。

3.1.7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施工队伍1000~3000元/次的罚款,并重新返工至上一道工序状态。

3.1.8 施工队伍对现场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将对施工队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3.1.9 施工队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次的罚款,罚款之后仍需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并报项目部重新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1.10 施工队伍至收到项目部整改通知后超过6个小时还未行动并未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1.11 施工队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

3.1.12 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施工队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200~10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3.1.13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

3.1.14 现场出现对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顶撞、谩骂或人身攻击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1万元~3万元/人/次的罚款。

3.1.15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施工队伍负责人给予8000~10000元/次的罚款。

3.1.16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施工队伍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3.1.17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收到监理及业主的罚款通知单,将全部由施工队自己缴纳罚款。

3.1.18 因达不到规范及图纸要求而返工或修缮产生的费用由施工队自行承担,数次整改仍不到位或屡次犯类似错误相应罚款翻倍。

3.1.19 项目部下发的所有罚款通知单施工队伍如不接受,不影响考核执行。

3.1.20 项目部下发的所有罚款通知单全部在本月的形象进度中扣除。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3.2.1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人员放样的开挖边线开挖,须做到边坡整齐、棱角分明、严禁超挖,否则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相关费用。

3.2.2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回填时须分层夯实,每层回填厚度应按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压实系数须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否则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并进行返工处理。

3.2.3 土方回填过程中应注意基础、柱等的成品保护工作,须特别注意对地脚螺栓的保护,否则视严重程度给予500~10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3.2.4 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基坑上边缘1.2m内禁止堆放物料或停放机具,警示标志齐全、夜间有警示灯,如不按照要求防护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3.2.5 设置的上下专用通道,如不设置通道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11g101》的要求。

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矿工程质量考核工作,使巷道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让职工心中有标准,依标准,干标准,保证巷道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特制定以下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一 成立工程质量考核领导机构。组长 崔长柱。成员 问李忠崔浩孙涛李玉泽周群泽苏彦军黄刚。二 具体规定。1 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每月考...

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 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使验收考核共组更加制度化 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基建科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考核和验收的归...

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采掘专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 组织机构。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组织 有计划地开展,矿成立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矿长 党总支书记。副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