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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 大一新生日记。
星期日。从家里出发后,我们开车开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到达我住的宿舍楼。我进去登记。
宿舍管理员给了我一串钥匙,并告诉了我房间号。我的房间在6楼,可电梯坏了。等我们终于找到8号房的时候,妈妈已经涨红了脸,上气不接下气。
我打开门锁,我们都走了进去。
但爸爸马上就从里面钻了出来。这个房间刚刚够一个人住,一家人都进去,肯定装不下。我躺在床上,不动弹就可以碰到三面墙。
幸亏我哥哥和我的狗没一起来。
后来,爸爸妈妈就走了,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周围只有书和一个箱子。接下来我该做什么?
星期一。早上,有一个为一年级新生举办的咖啡早茶会。我见到了我的导师,他个子高高的,肩膀厚实,好像打定了主意要逗人开心。
你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吗?”他问我。他边说话边晃悠脑袋, 咖啡都洒到杯托里了。
我家离爱丁堡不太远,开车大约6个小时,”我说。
好极了!”他说,接着又走向站在我旁边的那个女孩儿。“你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吗?
”他问。但不等那女孩儿作出任何回答,他就说到,“好极了!”然后就继续向前走。
他啜了一口咖啡,却惊讶地发现杯子是空的。
妈妈打来**。她问我是不是见到了导师。
星期二。我觉得有点儿饿,这才意识到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我下楼去,得知一天三餐我可以在餐厅里吃。我下到餐厅排进了长队。
早餐吃什么?”我问前面的男生。
不知道。我来得太晚了,吃不上早餐了。这是午餐。”
午餐是自助餐,今天的菜谱是鸡肉、米饭、土豆、沙拉、蔬菜、奶酪、酸奶和水果。前面的男生每样儿都取一些放到托盘上,付了钱,坐下来吃。
我再也不觉得饿了。
妈妈打**来。她问我有没有好好吃饭。
星期三。早上9点钟我要去听一个讲座。我醒时已经8:45了。竟然没有人叫我起床。奇怪。
我穿好衣服,急匆匆地赶到大讲堂。我在一个睡眼惺忪的女生旁边坐下。她看了看我,问:“刚起床?”她是怎么看出来的?
讲座进行了1个小时。结束时我看了看笔记,我根本就看不懂自己写的字。
那个女生名叫苏菲,和我一样,也是英语文学专业的学生。她看起来惊人地聪明。听完讲座后我们一起闲聊。
她告诉我在空档年( 高中毕业后等着上大学的一年) 里,她已经把这学期书单上的书都读完了。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自己太无知了,甚至不配跟她呼吸同样的空气。
妈妈来**问我睡得好不好。
星期四。今天是新生集会(社团招新活动)。我和苏菲跑去看看我们能加入几个俱乐部。
我们俩都认为我们应该结交很多朋友,所以我报名参加了交谊舞俱乐部、人工智能协会、手铃俱乐部和极限运动俱乐部。苏菲则报名参加了业余剧社和莫扎特合唱团。
我不知道我和苏菲还能不能继续做好朋友。
妈妈来**。她告诉我哥哥曾试图把我在家住的那间卧室租出去。妈妈向我保证只要我需要,那房间永远是我的。她还说那是我的家,他们都非常想我,尤其是我的狗。我一下子就哭了起来。
星期五。早上我去了图书馆。可是好像我需要一个能验明我身份的证件才能进图书馆。
不知为什么,我必须发誓不损坏书籍、不违反图书馆的规定,否则我就要被当作罪犯被送进监狱。(什么!?就因为说话声音太大?
)图书馆看起来很古老,学校以此为豪。
今晚有个迪斯科舞会,可我已经没有干净衣服穿了。我只知道把脏衣服扔进衣篮中,但并不清楚衣服是如何洗净,熨平并叠好放进衣柜里的。也许妈妈快来**了。
ar2《回忆录》(节选)
由于我不是高中毕业生而且有一份全职工作,他们只允许我选修两门课程:“文学概论”和“美国教育史”。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非得了解文学。
可是招生办公室的那位女士说,虽然我读过陀思妥也夫斯基和梅尔维尔的**,虽然一个没上过高中的人能读这些书的确令人敬佩,但这门课是必修课。她说由于我接受的欧洲教育不全面,“美国教育史”能使我具备广博的文化背景知识。
我乐得飘飘然了,第一件事就是去买所需要的课本,然后用纽约大学紫白相间的护封把它们套起来,这样地铁里的乘客就会向我投来艳羡的目光了。
我对大学课堂的了解全部都来自很久以前我在利默里克看的那些电影,我现在就坐在大学课堂里听一门课——美国教育史。玛克辛格林教授在讲台上给我们讲移居美国的英国清教徒是如何教育他们的下一代的。我周围的同学全都在不停地记笔记。
我真希望自己知道该记点儿什么。我怎么知道她在讲台上说的话哪些是重要的呢?她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要记住吗?
有些同学举手问问题,可我永远不能那么做,因为全班同学都会盯着我,不知道那个说话带口音的家伙究竟是谁。我可以尝试用美国口音说话,可是我却说得并不地道。我试着用美音说话时,人们总是微笑着说:
我是不是听到爱尔兰土腔了?
教授说清教徒离开英国是为了逃避宗教**,这让我大惑不解,因为清教徒本身就是英国人,而英国人总是到处**别人,尤其是爱尔兰人。我真想举手告诉教授爱尔兰人几百年来在英国的统治下所遭受的痛苦,但我知道班上的每个人都有高中文凭,只要我一开口,他们就会知道我和他们不一样。
其他同学都从容自信地举手发言。他们总是说:嗯,我认为……。
总有一天我也会举手发言,说:嗯,我认为……。可对清教徒及他们的教育问题,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认为。
接着,教授告诉我们,观念并不是从天而降的现成品。从长远看,清教徒是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物,他们继承了宗教改革运动的世界观,他们对孩子的态度体现了宗教改革运动的思想。
教室里记笔记的沙沙声更响了,女生比男生更忙活。女生们不停地记,就好像从格林教授嘴里说出的每个字都很重要似的。
接下来我开始琢磨,为什么我要买这本厚厚的《美国教育史》呢?为什么我要带着它坐地铁,好让大家都羡慕我是个大学生呢?我知道会有考试,有期中考试,有期末考试,可是考试问题会从**出呢?
如果教授不停地讲啊讲,而课本又有700 页之多的话,到时候我肯定会不知所措的。
班上的女生漂亮迷人,我想问问其中的一个是否知道应付七周后期中考试我该掌握什么内容。我愿意和她一起去学校的自助餐厅或是格林尼治村的咖啡馆,一块儿谈谈清教徒和他们极端拘谨的生活方式,谈谈他们是怎么把孩子吓破胆的。我可以告诉那个女生我是如何读陀思妥也夫斯基和梅尔维尔的**的。
说不定她会被我打动,继而爱上我,然后我们一起研读美国教育史。
unit2ar1第一只牡蛎
来,尝尝这个,这个好吃,”我父亲一边说一边在我的鼻子前晃动着一只牡蛎。
我皱起眉头,说:“我不吃,我不喜欢吃这个。”
胡说,你没尝过怎么知道不喜欢吃。” 他跟我论理,“把它放进嘴里,品尝一下大西洋的味道。”
我觉得他说得对,可是有时候有些东西你只要看一眼就知道喜不喜欢。坦率地说,我觉得牡蛎看起来挺恶心的。
这座饭店坐落在法国一个著名的海滨旅游胜地。这时侍者不仅端上了一瓶放在冰篮子里的白葡萄酒,还端上一客份量极大的海鲜——螃蟹、对虾、大龙虾及各种贝类,都堆在一起。我母亲正忙着购物,于是我父亲就决定带我——他十岁的儿子——去吃午饭。
他要让我体验生命里一个重要的事件,一件对我父亲来说与成年一样重要的事:我的第一只牡蛎。
世界上第一个吃牡蛎的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我说“男人”是因为女人肯定不会这么傻吧?“唷,我有点饿了,我们来瞧瞧这个石坑……嗯,我觉得它看起来挺好吃的!
”好像不太可能。父亲的话听起来更像是男生式的挑战。“来,你尝尝这只牡蛎,我来尝尝这块油滋滋的咸肉三明治,让我们看看谁玩得更开心!
”外面,天空灰蒙蒙的,海面上刮来一阵强风。天气看起来和我的心情一样阴郁。没有希望,只感觉饿,只担心失去纯真,因为我意识到这第一只牡蛎我今天得非吃不可了。
我能吃炸鱼和薯条吗?”我满怀希望地问。我突然觉得想家,想吃我最爱吃的饭菜。
当然不行!他们这儿没有炸鱼和薯条,只有这地方最上等的海鲜,在这方圆几英里之内你找不到更好的海鲜了。”他边回答边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
“好啦,别抱怨了,就给我尝一只牡蛎,然后你就可以吃些好吃的、顺口的东西,比如对虾加黄油面包,” 他提议说。吃了这么长时间的饭,他的话里第一次有了妥协的意思。
但是,尽管清晰地感觉到了他的妥协——只有一个十岁的男孩才有这样的感觉,我仍然明白这妥协包含着吃掉那只牡蛎,那只放在我父亲的盘子边上的牡蛎。
我父亲继续吃着那一堆海鲜。他盘子放着一大堆被丢弃的龙虾爪,盘子边上放着一套工具,用来敲开蟹壳,剔出哪怕一丁点儿的蟹肉。他每吃一口就停一下,举杯喝一口酒。
他时不时地在我眼前晃动着那只牡蛎,逗弄我吃了它,但却什么也没说。我只是绝望地看着我的空盘子。我想着我最爱吃的东西——我母亲做的点心,一滴泪静静地顺着面颊淌了下来。
终于,我父亲又拿起那只牡蛎,我知道这下全完了。我用拇指和另一只手指把牡蛎拈起来送到嘴边。父亲说:
“把它吸进嘴里,先含着,尝尝盐和海水的味道,然后再咽下去。吃完了,我给你点你爱吃的东西。” 他的语气更亲切了些,因为他知道他赢了。
我按照他说的吃掉了那只牡蛎。牡蛎滑溜溜的,那味道是我从未尝过的,打那以后也没再尝过。
我父亲看着我,似笑非笑,好像在说:“怎么样?”我咽下去的时候,他举杯对我说:“干杯!”我终于赢得了他的爱和尊重。
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吃过牡蛎。
ar2 巧克力
巧克力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食品之一。它最早于16世纪从中美洲引进到欧洲。巧克力是用可可豆做成的。
可可豆又称为theobroma cacao, 意思是“天神之粮”。阿兹特克人常常把可可豆捣成酱,再加入调味香料,做成提神醒脑的滋补饮料(也称为可可饮料)。巧克力也用于宗教仪式。
由于它极其珍贵,甚至可以用来纳税。当年欧洲的航海探险者带回了巧克力,他们又加入了香甜的调味料,这种饮料随即就作为昂贵的奢侈品受到人们的青睐。
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固体巧克力首次出现在19世纪。可可豆被磨成粉,加入液体搅拌,然后加热,倒入模子,冷却后成形。下一步的发展就是学会如何从可可豆中提取可可油。
第一次尝试加工是在2023年。可可豆被碾压成酱,经高压处理,分离成液态巧克力和可可油。1882 年,瑞士人鲁道夫莲开始在巧克力制品中添加可可油,使之更加柔滑。
(添加了可可油后)巧克力凝固成易折断的条块,入口即化。可可油融化的温度和人的体温相同,都是华氏97度。
直到19世纪末,世界上最畅销的巧克力——比黑巧克力更香甜柔滑的牛奶巧克力——才问世。2023年,另一位瑞士制造商丹尼尔彼得完善了巧克力的制作工艺。那时刚刚发明出一种浓缩型的牛奶——炼乳,并且炼乳易与可可酱溶合。
目前中国市场上最畅销的巧克力是由美国的玛氏公司于2023年首次研制生产的德芙巧克力。
我们知道,大多数人都喜欢吃巧克力。但是,是什么原因使得巧克力出奇地畅销?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巧克力的上瘾特性,使许多人承认自己是巧克力迷呢?
大约有40%的女性和15%的男性承认他们很喜欢吃巧克力。在傍晚和晚上,这种渴望尤其强烈。他们大多数都承认爱吃甜食。
科学家们认为这可能是源于父母遗传。这在实验室的老鼠实验中也得到了证实。如果父亲或母亲爱吃巧克力,孩子就爱吃巧克力。
这种基因特征使我们更喜欢吃带甜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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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大一新生日记。星期日。从家里出发后,我们开车开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到达我住的宿舍楼。我进去登记。宿舍管理员给了我一串钥匙,并告诉了我房间号。我的房间在6楼,可电梯坏了。等我们终于找到8号房间的时候,妈妈已经涨红了睑,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打开门锁,我们都走了进去。但爸爸马上就从里面钻了出来。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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