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等特殊作业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8 23:37:28 阅读 3540

***公司安全标准化文件。

xl/ehs/aqzd—2016 a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放号。修订2024年 6月15日。

审核2024年 6月25日。

批准2024年 6月30日。

2016-6-30发布实施本版本有效期至2019-6-29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加强对生产厂区内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种作业安全和对正常生产不构成影响。

适用于公司内设备设施检修中所涉及的以下环节,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

3 职责。3.1 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作业类型许可种类和作业环节制度的制定,负责部分作业审批。

3.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票证台帐,组织对各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并进行安全检查。

4、要求。4.1 安全环保部为所有作业手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证的解释。

4.2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一年。

5、通用术语和定义。

5.1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5.2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塑料焊、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5.3易燃易爆场所

gb 50016、gb 50160、gb 50074 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5.4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5.5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5.6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除盲板的作业。

5.7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 2 m 及 2 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5.8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5.9坠落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5.10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 2 ℃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 5 ℃。

5.11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5.12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13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5.14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 0.5 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5.15断路作业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6基本要求。

6.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3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定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的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6.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放射源应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e)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6.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佩戴符合 gb 2811 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有持证上岗。

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注:职业禁忌症依据 gbz/t 157 — 2009

6.6 作业前。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审批手续的相关内容参见附录 a 和附录 b

6.7 作业中。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6.8 作业后。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

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等。

7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1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

7.2动火作业的定义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7.3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7.4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7.4.1 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7.4.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7.4.3 二级动火作业。

7.4.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7.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7.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7.5.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7.5.2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窖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7.5.3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 、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相关规定执行。

7.5.6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的管道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7.5.7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7.5.8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部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7.5.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7.5.10 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7.5.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晒措施。

7.5.12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7.5.13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5.14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7.5.14.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7.5.14.2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7.5.14.3 动火点所在生产车间应预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化工企业生产的显著特点是易燃 易爆 易中毒 易腐蚀 生产连续性强。在生产和检修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进行设备的补焊堵漏,否则可能导致有毒物质扩散 环境污染 人员 或中毒等影响面很大的公众伤害事故。连续生产设备的补焊堵漏需要进行特殊动火作业,危险性很高,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事故。本文以合成氨生产...

安全作业票证

实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是企业生产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措施,他是用一种标准的方式作业,用一种规范的程序行事,用一种既简便 又实用 还安全的作业标准来从事各种作业,他能减少人为失误,形成规范作业。特别是在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高温高压 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 腐蚀 触电和高处坠落等不安...

参考 化工特殊作业 动火安全规范分析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撰写人。部门。时间。摘要 440 r 产业中接触到腐蚀性,易燃易爆物质较多,设备 管线已发生腐蚀泄露,在维修作业时,不可避免的需要 施工 管线打开 动火 等作业,为减少和避免问题出现,对其特殊作业进行浅述 分析。关键词 4艺 r 产业 安全 工业用火。0引言。安全就是免除了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