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作业票证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8 23:39:28 阅读 8441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后才能进行作业!以下规定及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1.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2.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1.2.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1.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1.2.4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1.2.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1.3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1.3.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1.3.2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1.3.3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1.3.4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1.3.5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1.3.6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1.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1.4.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1.4.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1.4.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应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1.4.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1.4.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1.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1.5.1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证依据gbz/t 157-2009)

1.5.2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1.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1.6.1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1.6.2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审批手续的相关内容详见各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1.8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一)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化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严格落实、执行《动火安全作业证》

规定、要求的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公司安环部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监督检查、核实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安全作业证》上规定、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编制《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并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作业基本要求:

4.1禁火区的划分及作业分级。

公司安全部门已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1.1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自动升级管理。

4.1.2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1.3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4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安全作业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

动火监护人(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到公司安全环。

保部办理、审批,特殊危险区或重大危险源处动火,必须上报公司副总审批。

4.2.4安环部门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公司各车。

间负责人)或动火人(公司维修部门负责人)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查批准,审批人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安全作业证”。

4.2.6必须在动火安全作业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2.7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8“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9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禁止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禁止超过72h。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4.3.2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必须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并且检查分析合格了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4.3.3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4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4.

3.5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3.6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各部门联系,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

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如有威胁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7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明火)间距不应小于10m,有条件可以设置防晒设施。

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风以上(含5级)天气严禁露天动火作业,并且严禁室外高处作业。

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必须升级管理。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

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3.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清理现场,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3.13乙炔瓶和氧气瓶除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4.3.14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打扫或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4.3.15公司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重新指定监火(**)人。

5.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动火安全作业管理》4.3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

护;5.3动火点所在的生产车间(工段)应预先通知公司安环部及有关部门,使之在。

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4尽量保持作业现场良好通排风,并且必须在正常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5.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

5.5.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八大作业票证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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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作业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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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单位。部门。日期 年 月 日。1 为了规范安全票证的管理,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2 凡在生产区域从事动火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 高处作业 断路作业 动土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 吊装作业 用电作业 含停送电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都必须依照 化学品生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