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古城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 2022-06-05 01:00:28 阅读 2280

榆中县东古城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思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班级老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造成事故的。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使用的充电器末及时拨除、装电器造成事故的,将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带入校内的,在校内点燃明火、发现有人吸烟不及时制止的造成事故的,将按东古城小学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日常不节约用水,离校前末按规定关闭门窗、水电造成损失的按东古城小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老师脱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学校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学生擅自离校、学生在课堂内和学校组织的活动过程中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集体活动由班主任负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在校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

4、在校内和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或虽发生学生轻微伤害事故,但影响较大的,带班教师、学校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均负领导责任。

5、危险物品(如:84消毒液、洗衣粉、肥皂、洗发精、有棱角的物品等)被学生拿到校内并造成伤害的由当事人负责。

6、建立安全工作及时上报制度,凡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不得延误。

7、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8、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榆中县东古城小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 责任追究 1 对因教师教育不力 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 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2 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使安全制度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使学校及学生的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制定下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由于值日教师的疏忽,中午休息时间及课外活动井上打水发生意外事故,由值日教师承担一切责任,值周领导未及时处理的,追究其领导责任。2.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若私自离开教室 体育课私自离开操场 按旷职一节处理,如...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4 对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不听的,违章指挥下属。5 其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五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事故单位安全领导 分管领导 安全部门负责人及管理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