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开食安委〔2011〕3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开福区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现将《长沙市开福区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长沙市开福区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开福区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开食安委发〔2011〕2号)安排,决定在全区单位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全区统一部署,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活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塑造典型,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食安委常务副主任袁剑英同志任组长,区食安委副主任周静华、区食安办主任张小霞为副组长,区农水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食品安全分管领导为工作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创建工作目标。
1、加大示范街镇的创建力度。2023年度争创3个以上的区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通过综合评分,推荐2个街(镇)参加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评选。以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工作为依托,发挥其示范引导、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
2、加大示范社区(村)的创建力度。2023年度争创10个区级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其余社区(村)全部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加大示范单位的创建力度。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评。
选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在区级范围内评选出1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家食品生产示范企业、5家示范超市、10家示范餐饮服务企业。
通过全区的示范创建工作,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更加放心、安全。
四、工作步骤。
示范创建工作从2023年6月开始启动至2023年1月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3年6月)。
1.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区农水、质监、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分别牵头制定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示范创建方案,各街镇根据本方案制定示范创建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发动,层层动员,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创建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
1.各申请创建单位对照示范创建标准(见附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2.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要分别对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示范社区(村)、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店(超市)、餐饮单位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3.开展评审验收,确定示范街道(镇)、示范社区(村)和各类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名单。
三)表彰奖励阶段(2023年1月)
区食安委将按照开福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审定评选出的示范先进单位名单,对通过审定的示范单位将进行授牌表彰奖励。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自愿提出申请。
各申请创建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和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申报区级示范街道(镇)、示范社区(村)的创建单位名单报区食安办,示范基地、示范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店(超市)、示范餐饮单位申报资料分别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
二)初步筛选审查。
由区食安办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查,对市级示范街道(镇)申报表签署意见后,报送市食安办(连同其他申报资料)。区级示范单位申报表(申报资料)由区食安办汇总。
三)组织评审验收。
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审验收组,采取查看资料、现场察看、明察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验收。
评审验收组将严格对照创建标准,本着“从严控制,宁精勿滥”的原则,严格组织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示范创建单位,一律不予通过。确定验收合格的单位名单后,报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督办落实,按照创建活动的各类创建标准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确保创建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
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的措施,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各自领域申创单位的督促和指导,区食安委定期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全区,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三)抓好示范带动。选择1个以上的单位作为创建活动重点示范点,形成创建特色,培育创建典型,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创建经验和模式,并适时通过示范观摩、宣传推介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加强创建情况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交流,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街镇与相关职能部门创建方案、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请各单位在7月20日前报区食安办。
附件:1、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创建标准。
2、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创建申报表。
3、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标准。
4、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申报表。
5、开福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标准。
6、开福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申报表。
7.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生产加工企业。
8.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申报表(生产加工企业)
9.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店、超市)
10.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申报表(店、超市)
11.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餐饮单位)
12.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申报表(餐饮单位)
附件1:开福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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