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发布 2022-04-07 02:36:28 阅读 6626

一、 指导思想: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教职工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和工作态度(即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察,作出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对教职工进行奖惩、晋级,增资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 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 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侧重考核工作目标的完成,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尽职尽责,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的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

四、 考核程序:

1、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

2、 每位被考核人员进行自我述职,并向考核小组提供一年来的工作业绩材料(七月三日前)。

3、 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分,确定考核等次(七月十日前)。

4、 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员(7月10前)。

五、 考核评分说明:

总分为1000分,其中德占100分,能占200分,勤占200分,绩占500分。得分低于600分(不含600分)的为不合格,600分以上的为合格,优秀等次必须高于850分(优秀占百分之十二,且不四舍五入,只取整数)。

具体见附件。

浮梁县仙槎学校。

仙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一、 德:100分。(由考核小组评分)

按照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情况及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尽职尽责情况评分,分四档:100分、95分、90分、85分。

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1、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岐视、侮辱学生。

3、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的活动。4、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5、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7、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8、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讲脏话粗话。

二、 能200分。

1、胜任班主任工作:50分。

年级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等同于班主任,班主任由政教处评分,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师由考核小组评分。

1)、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且管理效果好。50分。

2)管理效果一般或能胜任但本学年末担任班主任的。40分。

3)管理效果差,或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30分。

2、课堂组织能力:50分。

由考核小组评分,分三档:50分、40分、30分。

3、胜任循环教学:30分。(由考核小组评分)

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1—3年级为循环圈。

1) 能胜任,教学效果好。30分。 (2)能胜任教学效果一般。20分。(3)不能胜任虽教过但效果很差的。10分。)

4、教研能力:30分(由教导处评分)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承担相应的教研任务,并积极参加教学竞赛及课题研究。凡未按要求上公开课的扣20分。

5、运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能力:20分(由分管校长评分)

优秀:20分、一般:15分、差:10分。

6、学历达标:20分。

中学达本科,小学达专科,不达标的扣5分。

三、 勤:200分。

1、 出勤:100分。缺签一次扣5分,抽查一次不到扣5分。请事假每天扣一分,旷课(旷会)一节扣20分。(由教导处评分)

2、 教学常规:80分(由教导处评分)(1).备课20分(2).

布置与批改作业20分。(3).测验及期中期末试卷分析20分。

(4).听课20分(每少一节扣1分)

3、 完成结束工作:20分,完成得20分,未完成不得分。

四、 绩:50分。

1.教学成绩:300分。由教导处评分,校务会审核确定。

按学年末的统考成绩进行横向,纵向比较,确定相应的档次。(优300分,良260分,中220分,差180分)。兼教多学科的分别计分后综合评定。

2.教育业绩:150分。(由考核小组评分)

主要考查所任教班级的班风,学风,科任教师配合班主任加强班级管理,教师对学生在校内外的不良行为习惯的教育等方面。分四档:优150分,良120分,中90分,差60分。

3.教研业绩:50分。(由教导处评分,50分封顶)

教师撰写**,参加竞赛,进行课题研究获奖或辅导学生获奖,或发表**等均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省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4分。

国家级:一等奖16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

五.说明:1. 任教非文化考试科目的教师的教学业绩由考核小组综合评定。

2. 后勤人员由总务处提供工作表现材料后,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3. 凡在某一方面表现很差的,不受最低档分数限制。

4. 本评分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室。

浮梁县仙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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