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草案

发布 2022-04-01 07:11:28 阅读 8038

经营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草案。

经营部 2012-9-5

为提高公司市场开发和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市场开发和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促进市场业务人员、招投标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能动性,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结合及公平、公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市场开发和招投标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内容如下:

一、招投标部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一) 考核内容。

1、考核以月为周期。

2、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中标奖励。

二)日常考核。

每个月3日前各投标小组负责人将本部门上一个月的招投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编制《月投标任务完成汇总表》,月报表见表1。

表1: 小组年月投标任务完成汇总表。

投标小组及投标小组成员填报个人月度考核表,见表2。

各投标小组每月5日前将月报给主管招投标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交给公司人力资部,由人力资源进行绩效评估后作为月度工资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 日常考核实施细则。

日常考核工作,主要是对月度考核表中“投标工作”一项的考察。其考核指标包括查到的招标信息数量、上报招标信息数量、投标额、投标数量、备案数量、偏差率、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废标五项。投标以当月开标日为准、备案以拿到批文日为准计入当月考核。

为投标或备案做准备的不计入考核。每个项目只能参与一次绩效考核,不得重复交叉参与考核;不得将同一项目拆分后多次参与考核;项目部投标报名、备案实行核准制。除“投标工作”一项外,其余考核项目得分由组长或招投标部门负责人酌情打分。

考核细则如下:

表3 招标信息收集量考核指标。

表4 信息提交考核指标。

备注:提交的信息指通过小组或部门审核后,提交到赵总或彭总的信息数量。如果经过核实,所提交信息因资质等限制公司不能报名,则不计入提交信息总量。

提交信息制度参考《招标信息收集办法》。

表5 投标额、投标数量考核指标。

表6 备案数量考核指标。

表7 偏差率考核指标。

备注:偏差率=[投标**-平均价(基准价)]/平均价(基准价)*100%

基准价为各投标单位平均**。偏差率取绝对值,偏差率越小,失误率越小,月度综合偏差率取各组月度投标项目偏差率的平均值。即:

月平均偏差率(%)各投标项目偏差率之和/月投标项目个数*100%

因投标小组责任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废标的,根据标后具体责任和严重程度,扣除投标小组或直接责任人“投标工作”项的绩效考核成绩5-15分。

(四)中标奖励办法。

中标项目根据性质不同,奖励力度不同。原则上是按照是否挂靠、是否依托公司资源,以及项目利润率进行调整。中标奖励在公司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后发放50%,收到竣工结算款后发放50%。

其余中标奖励办法待定或参照前期做法。

中标奖励以现金形式发放,由员工个人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

(五)其他规定。

1、各投标小组对同一投标信息发生冲突时,首先以投标小组关系渠道过硬为先决条件(与业主方),如不存在上述条件,则以先入为主为原则,哪个小组先告知公司领导或先报名则由哪个小组参与投标。

2、有挂靠单位投标的:

a、经主管上级同意,事先收取挂靠单位中标保证金10000万元才能实施挂靠。如果中标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挂靠单位,如不能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b、为挂靠单位制作资审文件的收取制作费3000元/个,为挂靠单位制作标书的按投标额具体情况收取5000—10000元的标书制作费。

c、有多个挂靠单位请求挂靠我单位的,原则上在我单位先登记交钱的就给谁挂靠,若有单位请求在后但再三保证中标的,让该单位报名前先交中标保证金20000元,如果中标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挂靠单位,如不能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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