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 2022-02-25 04:20:28 阅读 5444

随着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推进,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明出行等方面都在不断改善,但城市公共场所依然存在诸多不文明现象。城区违规遛犬、非遛犬时段牵犬外出、未注射疫苗、随地便溺、损毁绿地、犬只扰民、流浪犬伤人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大量存在。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人民**成立规范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信息报送。**副县长包大智任组长,住建局局长张凤海、公安局副局长李志坚任副组长,宣传部、农牧局、食市局、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住建局副局长任桂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职责。

一)住建局:负责对违规遛犬、犬只便溺、携犬出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规范教育,责令遛犬人员对犬只便溺进行清理。对拒不清理的按照《通告》进行相应处罚;对按不按规定牵绳遛犬的人员进行劝导;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对流浪犬进行收容、捕捉。

联系物业在各居民小区显要位置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并向临街店铺、单位、和过往行人散发宣。

传材料及告知注意事项。

二)公安局:负责对城区内大型犬、烈犬、进行捕捉没收(身高≥35厘米、体长≥55厘米),没收由养犬人约束不当造成扰民、伤民犬只,没收不听劝阻、强行交易的大型犬只,此项工作由森林公安局配合执法行动;设立举报**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对无证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按规定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和限定区域的养犬人进行处罚;对在执法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三)农牧局:负责对狂犬疫情监测监控;对符合规定的犬只进行疫苗注射,发放《犬类疫苗证》;对未注射疫苗的犬只按照《通告》进行相应处罚;负责提供本地区犬只疫苗注射率;宣传防疫常识;对犬只销售场所进行防疫检查;对疑似狂犬的犬只进行鉴定。

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推进,环境卫生 交通秩序 文明出行等方面都在不断改善,但城市公共场所依然存在诸多不文明现象。城区违规遛犬 非遛犬时段牵犬外出 未注射疫苗 随地便溺 损毁绿地 犬只扰民 流浪犬伤人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大量存在。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 是维护公共秩序 保障群...

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 食市局 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制度 控制犬只销售养殖场所数量 查处违法经营犬只行为。五 宣传部 负责在电台 电视台 网络 报纸等 平台上进行文明养犬宣传,组织社区开展居民养犬文明教育引导工作。三 工作时限。各部门从即日起,立即开展规范养犬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于2018年10月底结束。...

小学规范学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富旺学区中心学校。一 指导思想 以 肥东县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为指导,通过规范管理树立 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高度,心志决定命运,现在决定未来 的理念,要落实 谁的课堂谁负责 谁的班级谁负责 谁的人谁负责 谁的岗位谁负责 谁的分管谁负责 的岗位责任制。要从学生的基本文明行为和养成教育抓起,要把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