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一、 工作量考核50分。
1、 以系数确定岗位。
1.1 班长、副班长(技术员)、组长(技术员助理)、主检修工、检修工、辅助检修工岗位系数分别为.8,原则是每岗级差0.1系数。
1.2 无岗(试岗)人员岗位系数为0.5。岗变系数变,并与岗位工资同步进行。
2、 作业量50分(工时考核)
2.1 个人工时分数的计算方式。
个人工时分数=(职工本人工时数/当月本班最高工时数得主的工时数)*50
2.2 个人工时的计算方法。
2.2.1 每日正常工作按8个工时计算。分为出勤2小时,工作6小时;若工作需要延长工时,按实际发生工时累计相加。
2.2.2 工作工时内容。
a、 计划性检修工作工时按标准项目劳动定额标准执行;
b、 非标准项目工时按实际发生工时计算;
c、 设备缺陷处理工时按实际发生工时计算;
d、 节假日加班、夜间缺陷处理工时按其他时间工时考核计算;
e、 临时性工作可酌情给予工时,灵活掌握。
二、 工作质考核 20分。
1、 设备检修5分。
1.1 修后设备,班组、分公司及厂验收发现问题(含启动中发现的缺陷 )
班组验收不合格每点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分公司验收不合格每点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4分,关联班组验收人3分;厂验收不合格每点,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关联验收人4分。
1.2 修后设备在考核期内,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缺陷。
设备大、小修后90天内无临检。发生设备缺陷,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发生检修质量缺陷,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重大缺陷导致停机、停炉或线路停电,成员每人次扣5分,工作负责人扣8分。
1.3 同一缺陷7天内重**生或发生返修,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
1.4 违反《检修规程》,质量不符合检修《工艺纪律》的。
检修、试验项目丢项,检修质量、试验标准不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或检验工艺纪律的,班组验收发现问题,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分公司验收发现问题,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关联验收人2分;厂验收发现问题,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
1.5 对所辖的设备、系统管理的好,班内比较突出,加1—3分。
1.6 由于检修、试验准备工作不充分,或者延长工期,影响设备、系统操作延误停、送电的,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
1.7 检修、试验工作中不使用标准工器具,责任人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
1.8 严格执行检修标准化作业“十个三”的相关规定,检查一处不合格,每项工作负责人扣2分,每项工作组成员扣1分。
1.9 试验或测量未按要求使用标准仪器、仪表,造成记录不准确的,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试验接线错误造成误整定,误加压的,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造成仪器、仪表损坏的,责任人扣3分。
2、 设备维护5分。
2.1 所辖设备标志应齐全、规范、醒目、清洁。未达到标准每处扣设备专责人3分。
2.2 对出现的设备缺陷未能及时提出安排消缺处理的,扣设备专责人3分,班长未及时安排的,关联扣罚班长2分。
2.3 未按规定时间、设备专责、巡视路线要求巡视检查设备,巡视不到位、巡检不认真、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及时填写巡检记录的,每项扣罚设备专责人每人次2分;应发现的问题因巡检不到位而造成异常及以下后果的,扣设备专责人5分,同组巡视人扣3分。
2.4 巡视检查设备到位、认真,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每人次奖励5分。
2.5 设备维护不及时。设备专责人发现缺陷未及时安排处理的,设备专责人每人次扣1分,运行人员发现缺陷未及时安排处理的,设备专责人每人次扣2分,班长未及时安排的,扣班长3分。
造成设备停运或损坏的,设备专责人每人次扣5分,扣班长7分。
2.6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扣班长2分,定期工作漏项,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操作**现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定期工作认真,及时发现问题的,成员每人次奖2分,工作负责人奖3分。
2.7 在调整维护设备工作中,为图省事,采取不正当方式、方法的,工作组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造成异常及以下后果的,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
2.8 修后交代工作结论不明确有责任问题的,扣工作负责人或交代人3分。
2.9 不积极联系处理缺陷的,设备专责人每次扣2分,扣班长3分。
2.10 缺陷处理后,未及时在缺陷记录本消除缺陷记录的,扣工作负责人2分,扣班长或技术员3分。
2.11 文明生产被班组、分公司、厂检查考核。
班组检查发现每一不合格点,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分公司检查发现每一不合格点,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厂检查发现每一不合格点,成员每人次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4分。
3 安全与效率10分。
3.1 违反习惯性违章有关内容的。一类违章扣罚当事人10分,二类违章扣罚当事人5分,三类违章扣罚当事人3分。
3.2 工作中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关心施工安全,提醒注意事项,制止违章行为,视情节和安全程度加3—10分。
3.3 发生设备障碍,设备专责人扣10分,关联班长扣3分。
3.4 出现人为责任障碍,责任人扣20分,关联班长扣5分,工作负责人扣5分,工作组成员扣3分。
3.5 出现人为责任异常,责任人扣10分,关联班长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工作组成员扣1分。
3.6 工作中造成破皮流血(未构成轻伤),责任人扣5分,关联班长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工作组成员扣1分。
3.7 不熟悉本岗位设备状况,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春、秋安全大检查漏项,造成所辖设备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扣设备专责人5分。
3.8 设备专责人对所辖设备防寒、防汛工作落实不到位、漏项的,设备专责人扣3分,未及时安排工作的,班长扣3分。
3.9 工作票、动火证、措施票不合格的,每一处错误扣工作负责人5分;未使用微机进行开票的,工作负责人扣3分。
3.10 不列队开工,不进行工作票宣读,不交待安全技术措施,不交待临近带电设备,不进行危险点交底,工作组成员不签字的,工作组成员变动不在工作票上注明的,每项工作负责人扣2分,每项工作组成员扣1分。
3.11 工作班成员不清楚工作任务分工,检修工作无序,工作负责人扣3分,工作组成员扣1分。
3.12 工作措施票形同虚设,不及时记录有关措施和数据的,工作负责人扣2分,工作组成员扣1分。
3.13 工作中监护不到位,不关心施工安全,检修人员超出工作地点进行工作,工作中有违章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工作负责人扣3分,工作组成员扣2分;
3.14 收工不检查工作现场,整理施工现场卫生的,工作负责人扣2分,工作组成员扣1分。
3.15 检修、试验工作结束,未及时上交检修工作总结和试验报告的(小修三天,大修五天),工作负责人扣2分。
3.16 每周四未经主任批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未参加者扣5分;安全活动不认真者,打盹的每人次扣2分,睡觉的每人次扣3分;讨论时不发言的每人次扣2分。
3.17 消防设备未定期更换,清扫的,每次扣设备专责人2分;
3.18 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扣3分,工作组成员扣2分;
三、工作态度考核20分。
1、 出勤率5分。
1.1 迟到、早退每小时扣当事人1分;
1.2 病假每天扣当事人2分;
1.3 事假每天扣当事人4分;
1.4 串休不与班长打招呼的,每人次扣罚3分。
1.5 工作时间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每人次扣罚5分。
2、 工作主动性3分。
2.1 能提高工作质量、完善设备性能、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被厂采纳的,每条建议对建议者加3分;
2.2 技术改进项目被厂采纳者,每项对建议者加4分;
2.3 工作拖拉造成后果的,每人次扣罚3分,工作中懒散、出工不出力者,每人次扣罚2分。
3、 工作纪律5分。
3.1 违反厂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办法的有关内容的,视情节扣罚当事人1—5分;(0—20元扣1分,21—50元扣2分,51—100元扣3分,101—200元扣3分,201—300元扣4分,超过300元扣5分)
3.2 被厂查出的“双违”人员每人次扣罚5--10分。
3.3 工作时间干私活的,每人次扣罚5分。
3.4 同志间在工作场合发生不团结现象,殴斗、吵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罚5分,4、 责任感2分
4.1 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例具体突出,视情节给当事人及工作组加1—2分,4.2 发生问题,不承担责任,寻找借口推卸者,视情节给当事人扣1—2分,5、 服从安排3分。
5.1 服从上级和整体利益,听从统一指挥,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视情节加1-2分;
5.2 工作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给工作造成影响的,每人次扣罚5分;
5.3 负责人安排工作不执行的,每人次扣罚3分;
6、 成本意识2分。
6.1 工作中节约材料,注意修旧利废,有具体事例突出,视情节给当事人加1—2分,6.2 工作中对材料造成浪费的,视情节给当事人扣2分,6.
3 工作中对所修设备造成损坏的,视情节给当事人扣4分,6.4 工作中将工具、仪表、仪器造成损坏的,视情节给当事人扣3分。
四、工作能力10分。
1、 培训与专业知识5分。
1.1 不按时完成技术问答者,扣当事人2分;由他人替答完成技术问答者,扣当事人1分;未能答出技术问答内容者,扣当事人2分。
1.2 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扣当事人3分;培训不认真者,发现打盹、串岗、不记笔记的,每项扣当事人2分;
1.3 培训讲课不备教案,培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培训主讲人2分;
1.4 ****(安全规程、培训月考、冬训验收、岗位复审等)中发现违规违纪的,如无故不参加考试的,扣当事人5分;由他人代**试的,扣当事人4分;不遵守考场纪律的,扣当事人3分;与监考人员顶撞的,扣当事人5分;
1.5 在分公司及以上级别考试中,考试成绩取得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考试成绩后数第一名,扣5分;后数第二名,扣4分;后数第三名,扣3分。
1.6 在厂及以上级别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如能手、状元、专家),视竞赛级别,(厂级、省级、东电级、国家级)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
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工作量考核50分。1 以系数确定岗位。1.1 班长 副班长 技术员 组长 技术员助理 主检修工 检修工 辅助检修工岗位系数分别为 8,原则是每岗级差0.1系数。1.2 无岗 试岗 试行 一 工作量考核50分。1 以系数确定岗位。1.1 班长 副班长 技术员 组长 技术员助理 主检修工 检修工 ...
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工作量考核50分。1 以系数确定岗位。1.1 班长 副班长 技术员 组长 技术员助理 主检修工 检修工 辅助检修工岗位系数分别为 8,原则是每岗级差0.1系数。1.2 无岗 试岗 试行 一 工作量考核50分。1 以系数确定岗位。1.1 班长 副班长 技术员 组长 技术员助理 主检修工 检修工 ...
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工作量考核50分。1 以系数确定岗位。1.1 班长 副班长 技术员 组长 技术员助理 主检修工 检修工 辅助检修工岗位系数分别为 8,原则是每岗级差0.1系数。1.2 无岗 试岗 试行 一 工作量考核50分。1 以系数确定岗位。1.1 班长 副班长 技术员 组长 技术员助理 主检修工 检修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