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发布 2021-11-27 03:04:28 阅读 6638

各县区团委:

为进一步倡导职业文明,树立社会新风,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弘扬良好职业道德,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文明从业,优质服务,争创一流,充分展现我市青年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新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建团90周年。根据《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突出业绩,社会评价优良,获得县区级青年文明号一年以上的优秀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评选条件。

1、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在本行业(系统)、地区的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评选要求。

各县区团委新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

申报集体要认真填写《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和《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成员情况表》,并附左右事迹材料(包括**资料)。

所有申报集体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务必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报团市委青工部,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哈青文字 2011 1号。暨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征集活动的通知。各区 县 市 直属单位团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 创业创新,青年成才 行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服务群众 改进服务作风 提高服务效能 提升服务等方面创先争...

关于评选2023年度市级港城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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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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