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发布 2019-09-10 01:18:40 阅读 7218

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的评价,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职责、公开条件、严格程序、竞争上岗、分类考评、按岗聘任。

第三条公司职改办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与昆钢生产经营联系紧密的相关职业资格。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等同于相同或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聘任的职业资格外,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联系的相关职业资格,也可由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核聘任。

第五条以上所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业资格需经公司职改办行文确认为准。

第二章聘任分类。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两类:一类是竞岗聘任,一类为一般聘任。竞岗聘任指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考核和竞聘达到岗位要求,由单位予以聘任享受相应薪酬待遇的聘任;一般聘任指是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经考核称职,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供条件的正常聘任。

第七条竞岗聘任需进行岗位设置,根据岗位情况及要求进行竞争上岗,一经聘任享受相应岗位薪酬待遇;一般聘任无需做岗位设置,其聘任只作为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享受相关薪酬待遇。

第八条竞岗聘任需规定相应的聘期年限,聘期届满后需重新考核聘任;一般聘任一年一聘,需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方能聘任。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新考核聘任。竞岗聘任的人员皆可一般聘任。

第九条竞岗聘任原则上需具有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聘任必须与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符。竞岗聘任与一般聘任都须由单位组织考核,对考核称职并被聘任者,皆发予聘书。

第十条以下所称聘任,不特殊标明的,均指竞岗聘任。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职务竞岗聘任应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岗位设置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事人结合、事职相符的原则。各单位要在对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归类的基础上,按需设岗,同时对少数需高级人才、特殊人才等才能胜任的岗位辅以必要空岗,宁缺毋滥。

二)精简高效的原则。各岗位要尽可能满负荷、高效率,凡低一级岗位能够完成的职责不设高一级岗位;凡工作量不饱满的岗位要与相近业务归并设岗。

三)总量控制和结构合理原则。在人员编制、工资总额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综合调控下,充分体现各类职务系列的高、中、初级各档次结构比例的合理性。

四)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设岗要从本单位整体工作考虑,对有特殊作用的关键技术岗位、单位建设发展中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要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第十二条设置技术岗位应从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工作自身特性出发,不能把专业技术职务作为岗位设置的依据和参考。各单位要以各类专业的技术工作岗位为对象,采用科学的方法,全面采集岗位信息,并对之进行系统的岗位分析和岗位分类,制定出岗位说明书等人事管理文件。

第十三条岗位设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科学地设置若干不同层次、不同内涵、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专业技术岗位体系,使专业技术人才的配置适应工作的实际需要,实现“人事相宜,人称其职,人尽其才”。

第十四条岗位设置应细化到具体部门,定责定员,明确相应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第四章聘任条件。

第十五条竞岗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事业心强;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应聘职务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开展或完成公司及本单位安排的履职晋级传授任务或师带徒任务;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一般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者,可等同于相同或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三)具备应聘职务规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完成公司及本单位安排的履职晋级传授任务或师带徒任务;

五)近五年年度履职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第五章聘任形式。

第十七条竞岗聘任分同级聘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和不予聘任四种形式。

一)同级聘任。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具备聘任基本条件的可同级聘任。

二)低职高聘。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高聘职务时,其高聘职务的级别只能高于原专业职务一级。

低职高聘人员除具备聘任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业绩明显优于具有同系列、同级别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具备所聘岗位职务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在本专业业务范围内能独挡一面,并能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指导、解决技术难题。

3、履职当年,承担本单位某项技改技措或项目,效果明显;或在管理岗位上获得公司级(含公司级)以上管理创新奖项或科技成果的;有发明创造,申报专利成功的。

4、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高职低聘。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不具备相应级别的聘任基本条件者,可高职低聘。

四)不予聘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相符;

5、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第六章聘任管理及要求。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六公开”,即规定公开、岗位公开、聘任条件公开、岗位职责公开、程序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第十九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础和前提。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参照各系列试行条例,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应在单位内公开。

第二十一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及岗位需求,设置岗位,确定聘任指标,并填写《昆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名册》报职改办审批聘任,并由职改办统一核发聘书。高级工程师的聘任执行《昆钢高级工程师分级聘任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由聘任单位根据专业、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聘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也可以把项目或课题的任务周期作为聘任期限。

时间从当年7月1日起算。

第二十四条单位对聘期已满需继续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组织考核,重新办理续聘手续,颁发聘书。聘任期内重新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当年公司下文确认资格后,各单位视岗位情况及岗位比例,在开展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取得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

第二十五条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约自行失效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解聘:

一)不能履行聘任期间的职责;

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四)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六条受聘人员在公司内办理调动手续,在调令下发之日起,聘任自行终止。由调入单位按照岗位设置情况考核后,符合聘任条件的,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公司外单位新进入人员,在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得到确认后,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及个人实际,进行竞岗聘任或一般聘任,颁发聘书。竞岗聘任以聘期发聘书,一般聘任以年度发聘书。当年考核不称职者,停发聘书,直至考核称职后,续发聘书。

停发聘书期间,不计算履职年限。

第二十八条竞岗聘任聘书由单位自行制作颁发,一般聘任聘书由公司职改办统一格式,统一下发。

第二十九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行备案制,各单位聘任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备案表》,报公司职改办备案。

第三十条各单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聘任实施细则,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聘任工作,实施细则及聘任情况报公司职改办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政策,正确掌握标准,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回避制度,切实做到秉公办事。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聘任工作的单位及违反聘任规定的责任者,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公司纳入考核,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聘任单位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因聘任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公司职改办提出申诉。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职改办负责解释。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管理制度,使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 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根据 无锡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工作单位 姓名身份证号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性别。出生年月居住证号 非本市户籍 学位。参加工作时间。年月年月。聘任依据。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含文件规定可聘任职务的职业资格等 后聘任 只聘不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后直接聘任。其它。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名称。资格等级...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填写式样

聘书填写样式 兹聘任同志为 同名单中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任期为 不填 年 自年月至年月 单位负责人签字 章 聘任单位意见 章 加盖印章有效 照。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章 2014年8月 不填 日。以下发编号为准 编号 2014年8月 不填 日。注意事项 1 任期起止时间同职称通过名单中 任期起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