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
1 总则。1.0.
1 为推动集团整体生产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素质,确保项目安全与质量,创建文明工地和精品工程,切实有效开展施工现场民工的教育与管理,积极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根据省市有关法规、规定及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0.2 有创标目标或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工程项目必须建立民工学校,集团鼓励项目部与监理、业主及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教学任务。
1 设区市城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
2 县级市城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
1.0.3 集团民工学校办学方针:全面参与、提高素质、以人为本、严谨务实。
1.0.4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编制分公司的民工学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 集团公司民工学校管理实行**管理,即集团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集团公司成立民工学校领导小组,分公司成立民工学校总校、项目部成立民工学校。
2.0.2 集团成立民工学校活动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工会主席和安全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
组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党委工作部经理及安全管理部、工会、人力资源部科员各一名组成。
2.0.3 集团民工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集团民工学校制度的建立,项目试点、编制指导性教材,教学总体计划安排,师资的培训,各分公司民工学校实施情况的验收、指导检查,帮助、监督与考核。
2.0.4 集团安全管理部为民工学校日常工作牵头部门。
2.0.5 各分公司必须相应成立民工学校总校,由生产经理或工会主席担任校长,安全管理部经理任教务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任总务负责人,明确责任,落实部门人员主管此项工作并上报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0.6 项目民工学校校长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经济责任承包人担任,副校长由施工员担任,教务负责人由专职安全员担任,总务负责人由项目后勤主管人员担任,明确责任,落实项目部有关人员主管此项工作并于开工前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3 民工学校的建立。
3.0.1 民工学校的教学场所:
在搭设临设时专门留设教室,亦可利用会议室、设置于生活区内的职工活动室或职工餐厅,教学场所的设置不得小于40平方米,同时利用现场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辅助教学。
3.0.2 教学场所的硬件要求:
建有民工学校的工地,必须在教室门口悬挂“××项目民工(职工)学校”牌子,标牌规格不得小于60cm×45cm。室内四周墙上要有民工学校章程、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教学计划等内容,反映学员学习情况的“学习园地”以及醒目、简洁、体现个性化的标语,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同时需配置条凳(椅)、黑板、电视机、vcd**机,粉笔、三角板等必需教学器具。
3.0.3 师资**及培训:
民工学校师资主要来自于集团、分公司及项目,亦可外请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辖区片警等外单位人员。长期担任项目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不得少于5人。企业内部师资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3.0.4 教材的**及编制:
教材主要来自于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职工职业道德,工人各工种工艺指导书等,还有集团内部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人安全手册等。各分公司亦可根据自身需要适当增添编制简易教材。
3.0.5 民工学校的经费开支:
项目民工学校建立后,由民工学校总务负责人提出民工学校教学活动经费申请,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经济责任承包人审批后由民工学校总务负责人负责活动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民工学校的经济投入应列入项目管理费开支,包括教师的讲课费、教室器具的添置、教材的购买等。
4 民工学校的教学。
4.0.1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分必修课和自选课。必修课主要是:民工维权、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内容;自选课主要是因工地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工程进展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做到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搞好教学。
未经岗前培训的民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民工学校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放培训合格证后,方可进场作业。
4.0.2 教学计划:
集团每年初发布年度整体教学计划,规定每季度教学重点及内容,分公司根据其结合自身要求编制季度教学计划并下发至项目,项目民工学校结合各自特点详化、细化并形成教学安排,确定教学目标,落实师资,执行教学任务。
4.0.3 教学方式:
以教师授课与组织**有关录像、宣教片(图)等相结合方式。以“关爱民工”为主题,利用重大节日、工程建设重要阶段、形势任务重要时机、企业发展重要方面等,精心设计载体,组织民工知识竞赛、劳动竞赛、运动会、故事会、联欢会等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授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及内容精心备课,认真讲解,力求通俗易懂,使民工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用录像、宣教片(图)由教务负责人组织。
4.0.4 教学课时:民工学校必须建立课时制度,以保证教学正常有序和切实有效。
1 上岗前的民工**安全教育必须确保其在上岗前学足45学时,并考试合格发放教育合格证,方可进场作业。
2 民工学校日常教育安排以不影响日常生产为原则,尽量安排在雨天或晚上等空余时间进行,宜在晚上6:00~9:30间安排学课,可按工种分批分时进行。
每个民工学校应根据自身特点及要求明确课时并发至班组长以上人员,由其通知民工按时到校听课。
3 日常教育每周不少于一次,教师面授每月不少于一次,并由教务负责人记录授课情况,并应建立点名制度,由教务负责人负责,对无故缺课民工达三次以上者,应解除其劳动合同,清退出现场。每个学校每月课时安排必须报分公司总校备案,由分公司指导,监督其实施。
4.0.5 学习台帐的建立:
民工学校学习台帐应包括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图、民工学校教学计划、民工学校学员名单、民工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民工学校活动开展记录、民工学校月课时安排表及日常活动开展的**、音像资料等;由项目民工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学习台帐的收集和整理。
4.0.6 开展优秀学员评比活动: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民工学校优秀学员评比标准,开展优秀学员评比活动。民工学校要每季度对民工学习培训的成绩进行考核鉴定,并结合学以致用的成效,依据评选条件标准,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评选表彰若干名优秀学员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 其他要求。
5.0.1 各民工学校在开工一个月内向承建分公司提交民工学校基本情况表,经分公司验收合格后报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集团安全管理部根据年度教学计划安排进行抽查。
5.0.2 必须在民工学校内适当添置文娱用具,设置简易报刊阅览室,丰富民工业余生活,使其成为民工工作、生活、学习三位一体的场所,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以此提高民工素质和修养。
5.0.3 分公司与项目必须把民工学校的建立及运行作为日常管理工作来抓,明确责任人,落实措施,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常抓不懈,使其成为一种推进民工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
5.0.4各分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办法要求,将民工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积极与集团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扩大影响,树立品牌。
6 奖罚。6.0.
1 民工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集团各类安全大检查的检查内容之一,并作为检查评分的重要依据;对拒不建立民工学校或民工学校活动开展不力的项目视情节分别处以2000—5000元罚款,并罚分公司1000—3000元;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按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6.0.2 因民工学校活动开展成绩突出,经市级新闻**报导或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项目奖励2000元;经省级以上新闻**报导或经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项目奖励5000元;
6.0.3 获得杭州市十佳民工学校称号的项目奖励5000元;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称号的项目奖励10000元。
7 附则。7.0.1 本办法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7.0.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
民工学校学习台帐。
学校名称。隶属总校。
成立时间。校长。
教务负责人。
台帐目录。一、民工学校管理办法。
二、民工学校章程。
三、民工学校学员守则。
四、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五、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图。
六、民工学校专项经费申请表。
七、民工学校基本情况表。
八、民工学校验收及考核评分表。
九、民工学校教学计划(年、季度)
十、民工学校月课时安排计划表。
十。一、民工学校学员名单。
十。二、民工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
十。三、民工学校活动开展记录。
十。五、简报、**、影音资料。
十。六、民工学校教材。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
民工学校活动章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的通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事政治、形势任务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逐步地提高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建筑工地脏、乱、差的面貌,使广大的民工兄弟能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市场的挑战,为集团安全、文明、健康的发展增添力量。
二、教学对象:
集团所属各在建项目部的民工兄弟。
三、教学内容:
必修课主要是:民工维权、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上岗培训、技术交底等内容;自选课主要是因工地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工程进展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进行班组和教学活动讲评。
四、教学计划:
1、总校编制年度教学计划,子公司根据其结合自身要求按季编制教学计划下发至项目,项目民工学校结合各自特点详化、细化并形成教学安排。
2、民工学校每周1-2课时,安排教师面授每月不少于一次,每课时不少于2小时,平均每月不少于4课时。
3、各民工学校应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并根据要求建立和完善好学习台帐,以便总校查验。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
民工学校学员守则。
一、积极参加民工学校学习活动,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二、专心听课,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素质。
三、关心集体,爱护公物,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四、佩卡上岗,文明施工,敬岗爱业,敢争第一。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劳务队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本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及上级有关政策和项目合同等,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发包人 监理单位 承包人 劳务队伍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站在讲政治 讲稳定 讲大局 讲诚信的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采取...
员工学习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提高广大员工综合文化素养和积极向上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企业文化,现制定员工学习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如下 1 每周三下午机关五楼 图书室 开放借阅,公司员工每月至少借阅一本图书阅读。轧花厂 物流园可采取集中借阅或个人借阅图书。图书管理员做好 图书借阅登记 工作,以此作为每月绩效考核 完成学习任务 内容...
农民工学校培训计划
一 培训对象 参加新兴 都市森林工程施工的全体农民工 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 二 培训组织 由各劳务队指定专人负责所属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教师队伍由分公司十名员工组成,其中书记范传贵为校长,安全主管高如明为教学负责人。培训教材选用建筑施工技术基本知识,文明施工 安全管理知识 法律法规知识 各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