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02 15:59**:规划处阅读:
2023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617次。2023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服务于全省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总方针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总目标,围绕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全省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我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整体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挥城乡规划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按照“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要求,发挥城乡规划在统筹城乡空间发展的积极作用,认真研究并适时调整制定城镇发展战略,转变城乡空间发展方式,推进生态城市和低碳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及小城镇对人口和产业的聚集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镇化健康协调发展。
二)紧紧围绕省委、省**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强基础、调结构、提效益、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方向,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提升我省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质量。二、进一步推动滨水城市规划建设。
一)全力推进全省滨水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年度滨水城市规划建设推进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原则,将具有显著示范性作用的滨水区规划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工作重点加以推进。省建设厅要通过年度重点项目汇报审查会、实地检查、专项推进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滨水项目的指导和跟踪问效。
二)进一步完善滨水城市规划编制和法规体系。完成全省各地《城市滨水区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将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内容纳入《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发布《全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指引》,加强对城市滨水空间规划建设实施分类指导。各地要优先安排滨水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根据本地实际,加强重点滨水空间概念规划、项目策划、城市设计等的编制工作,制定滨水区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配套规章和技术标准,建立保障滨水城市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方式确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滨水城市、滨水小城镇、滨水建设项目,集中力量进行建设,尽快形成辐射和带动效应。适时开展经验推广,以点带面引领全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良性发展。
三、加强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建设。
一)做好《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稿的征求意见、修改、调研等工作,力争尽早颁布实施,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推进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着手制定临时建筑、规划编制、公众参与、行政处罚、规划督察、层级管理、城市雕塑等规划管理办法。各地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就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划评估、政务公开等重点问题,抓紧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四、加快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一)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争取年内进入成果报批和社会发布阶段,为指导全省城镇协调发展和制定各级城市总体规划提供法定依据。各地要认真执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办法(试行)》,定期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适时启动规划期限至2023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二)加强城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在全面提高规划覆盖率和编制质量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备案、评估和修改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权责、严格制度、规范程序,保障城乡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加快推进重点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度。协同国土资源等部门,推进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等由***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进度。加快建设规模在300公顷以上的开发区总体规划、抚远县城市总体规划等重点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全省“十二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
五、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一)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深入开展我省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完成“回头看”和专项治理巩固、深化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好群众举报和国家督办的各项案件。(二)优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现有规划效能监察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精神,探索符合本省、本地实际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继续优化监察工作的考核标准,深入研究行之有效的激励、自我约束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更新工作手段和方法,使全省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效能建设取得新进展。
六、努力提高城乡规划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一)继续抓好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围绕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城乡规划服务水平。正确处理规划法规、技术规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采取超前服务、提前介入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为大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二)努力提高城乡规划行业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全省规划编制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行政等方面的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全省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行政审批业务培训、规划执法检查培训,继续与哈工大联合举办城市规划工程硕士班,针对性地适时开展调研、交流、考察、培训、咨询等活动,搭建学习平台,活跃行业氛围,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三)抓好工作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各类城乡规划审查、规划信访和案件处理、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以及规划成果备案等工作规则。组建全省城乡规划专家库,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
抓好规划编制管理,继续开展规划编制成果质量检查和设计评优活动,建立质量不合格单位的退出机制,将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编制质量挂钩,不断提升我省规划编制质量。
七、发挥城建档案工作的基础性作用。
一)开展城建档案馆(室)目标管理考评,提高服务水平工作。印发《黑龙江省城建档案馆(室)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对市县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开展向刘义权同志学习活动,参加建设部组织的城建档案系统职业技能大赛,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完善查阅体系,保证城建档案社会各界方便、有效利用,体现城建档案的价值,充分发挥城建档案馆资料库的作用。
二)加强城建档案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地下工程管线、城市雕塑等的普查和档案收缴工作,强化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建设、馆库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要配备应用国内最新档案管理软件。要充实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制度建设。
同时,要按照《黑龙江省城建档案收缴规程》,全面做好档案接收与归档工作,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收缴率,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的管理。
三)推进城乡规划信息统计工作。完善黑龙江省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的城乡规划部分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八、完善城乡规划行业勤政廉政的制度建设。
一)根据国家拟出台的《违反城乡规划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研究制定我省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城乡规划领域违反规划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开展经常性的勤政廉政教育,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减少规划行业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形象。
2023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 五个统筹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业深化改革 创新发展,不断强化规划的引领 调控和约束作用,切实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1 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体系。一是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和省 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 湖北省城镇体...
2023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
2014年,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 以下简称城建档案 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 理论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夯实城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加快城建档案信息化进程,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努...
2023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一 健全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引导作用。1 推进重点区域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和 两型社会 建设要求,认真做好郴资桂 两型社会 示范带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支持县城和中心镇加快扩容提质,督促指导永兴 汝城 资兴 临武 桂阳 安仁等县 市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完成100 的镇总体规划 50 的乡规划以及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