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发布 2020-06-05 15:18:28 阅读 6567

2023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2023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按照**和省委省**决策部署,结合湖北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推动城乡规划由注重编制向创新体系、强化实施与监管转变,着力在区域统筹、机制创新、规则制定、程序规范、公众参与、监督检查以及信息化基础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协作,有序推进,切实提升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1、贯彻落实**和省委省**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领导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有关指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和全国城乡规划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强化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定位,围绕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生态保护、设施布局、文化传承和改善民生等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机制创新,认真谋划区域与城市“十三五”重大项目,全面深化城乡规划领域改革,引导社会经济空间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

2、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进一步实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全域规划、多规协调”的要求,着力加大跨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乡镇全域规划以及美丽乡村规划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系列编制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加大旧城更新、地下管网等专项规划力度。

逐步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以“区域协同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城乡总体规划——镇(乡)域全域规划——村庄体系布局——村庄规划”为主体的、覆盖全域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

3、积极推进城市设计工作。研究制定湖北省城市设计导则和工作指引,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城市风貌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推进城市整体层面和重点区域、地段的设计,包括对天际线、视线通廊、建筑风格及色彩、高度、体量等提出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条件。

4、着力做好历史文化传承工作。贯彻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精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开展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检查,联合省文化厅组织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并报省**审批公布。落实住建部《关于坚决制止破坏性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保护性建筑的普查工作,推动城市人民**公布保护性建筑名录。

推进落实省住建厅、文化厅《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编印出版《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系列丛书》。

5、理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探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机制,开展村庄分类研究,组织制定《湖北省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技术要点》和《湖北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引》,全面启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规划管理制度,加强村镇规划的政务公开、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和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聘用制度。

严格落实住建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建村[2014]21号)精神,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情况全省交叉检查。

6、提升城乡规划审批效率。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出台规划条件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提高城乡规划工作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加强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完善网上规划选址工作的意见》,强化城乡规划对建设项目的引导和控制,增强**对空间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

7、强化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管控工作,以鄂州全域和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为切入点,以界定城市开发边界、城市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以及重大设施用地控制为重点,在武汉城市圈推进“多规合一”和区域协同管控“一张图”试点建设,突出规划刚性。加强城乡规划规则制定,推进城乡规划预审制度、实施评估、年度实施计划和报告制度建设,逐步出台试行《湖北省市(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省级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导则》等省级城乡规划系列标准。

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严格遵循“下位规划符合上位规划”的原则,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探索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修改与局部调整科学路径,强化管理“硬约束”、优化实施“可操作”。

8、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制度。落实《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督察、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巡查与重点督察相结合、遥感监测与挂牌督办向结合”的方式,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城市为重点,开展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加大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规划执行力,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做好城乡规划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城乡规划信息化工作调研,总结新形势下全省各地在城乡规划信息化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优化提升“湖北城乡规划**”服务,整合现有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着力推动建立“多库一平台”的省级规划决策支持系统,逐步实现即时查阅、线上分析、移动办公等功能,为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0、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继续实施全省城乡规划行业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进一步联合在汉大专院校开展多层次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等工作,组织省内规划管理人员赴先进地区培训考察,不断提升全省城乡规划行业整体水平和人员素质。抓好全省城乡规划学会筹建成立工作,充分发挥省城乡规划中心、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撑平台以及省城市规划协会的行业指导、桥梁纽带等作用,引导全省城乡规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3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一 健全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引导作用。1 推进重点区域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和 两型社会 建设要求,认真做好郴资桂 两型社会 示范带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支持县城和中心镇加快扩容提质,督促指导永兴 汝城 资兴 临武 桂阳 安仁等县 市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完成100 的镇总体规划 50 的乡规划以及100个...

2023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 五个统筹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业深化改革 创新发展,不断强化规划的引领 调控和约束作用,切实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1 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体系。一是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和省 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 湖北省城镇体...

2023年城乡规划局工作要点

一 指导思想。以 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市规划工作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 管理 执法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发展建设中对空间资源配置的战略导向和统筹协调作用,大力推进城乡建设规划步伐,强素质,树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