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4年安全关键业绩指标的通知

发布 2023-12-11 12:20:02 阅读 7488

关于下发《2024年安全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及评价细则》的通知。

中心所属各单位:

为确保2024年中心安全业绩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下发的《2024年安全关键业绩指标》的通知精神,中心从安全生产实际出发,制定了《2024年度中心安全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及评价细则》,经中心领导批准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安全绩效奖的权重比例:

根据公司下发的《2024年安全关键业绩指标》规定,综合考虑**中心管理区域范围、人数、工艺难度等因素,中心安全关键业绩指标评价被列为二类单位,每月从综合奖中划出30%作为**中心安全绩效奖。为与公司权重比例保持一致,便于运作,中心各单位安全绩效奖不另行划分级别。

二、安全绩效奖的测评指标构成:

安全绩效奖分两大类、六小项测评指标,即第一类为事故(违章)管理类指标,分为伤害频率(年累计指标)、事故及隐患管理两项指标;第二类为安全过程管控类(kpi指标),分为风险控制率指标、票据执行合格率指标、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指标、岗位粉尘合格率四项指标。

2024年中心关键业绩指标评价(以百分计)见附件1。

三、各项指标的测评及考核方式:

一)、事故及违章管理类指标:

1、伤害频率(年累计指标)

伤害频率以年初对各分厂下达的指标为准,如当月突破年指标,该单位当月综合奖全免,从次月起至年底安全绩效奖全免;如累计突破年指标,从突破之月起至年底安全绩效奖全免;同时和中层领导的安全风险奖挂钩。伤害人数(工亡、重伤、轻伤)以公司通报数据为准。

2、事故及隐患管理:

a、如责任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执行公司《轻伤事故处理办法》;如责任单位发生轻伤两人以上、重伤、死亡或险肇事故,按照事故责任,执行公司《工伤事故管理程序》。

b、公司安监部、中心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或《**中心年度安全绩效指标评价实施细则》执行考核。考核金额由直接责任单位领导各承担20%,其余部分由责任分厂对相关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提出考核意见,由安全室执行考核,每周或月在中心网页上公布。

二)安全过程管控类(kpi指标):

1、风险控制率指标:

各分厂按照对作业岗位的危险源辨识结果,每月组织兼职安全员进行月度自评,中心安全室进行月度抽检。所得分值为(合格抽样数/抽样总数×100%×所占分值),例如:**中心属于二类单位,风险控制指标为10分,×月安全室共抽检风险辨识10项,其中2项不合格,则该项得分(10-2)/10×10=8分。

为减少抽样风险,保证评价的公平性,抽样数至少10个以上。

2、安全票据执行合格率指标。

安全票据的执行是作业安全的基本保证。各分厂、安全室每月必须抽检各检修、抢修等项目的票据执**况,作为此项考核的依据。所得分值为(合格抽样票据/抽样总数×100%×所占分值)。

不合格票据的检查标准以《**中心安全票据管理办法》规定条款执行,主要不合格票类型如下:

a检修作业未办理相关票据的;

b票据中安全措施制定不到位的;

c未对检修方安全交底的;

d票据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代签名的;

e 未按照票据要求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的;

为减少抽样风险,保证评价的公平性,抽样数至少10个以上。

3、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指标。

隐患排查以班组、作业区、分厂、中心、安监部及公司联合检查的结果为准。由上一级层的检查人对查出的隐患整改进行落实,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检查标准如下:

a、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该项分值全免。

b、一般隐患未按期整改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按照抽检比例扣分(未整改隐患数/抽检数×分值)

4、岗位粉尘合格率指标。

岗位粉尘合格率指标值以年初公司下发给各单位的指标值为准,由能环部监测站每月监测并考核,如×岗位粉尘合格率指标为85%,×月达到83%,则该项得分83/85×5=4.88分。

四、难度系数划分。

随着管理范围的扩大,协力人员的增多,公司确定**中心的难度系数为0.8。因**中心各分厂(动调)的管理难度有一定差别,因此对各分厂(动调)制定难度系数,见附件2,每月实际得分=安全绩效总分-测评扣分值×难度系数。

例如×月分厂的安全绩效扣分5分,难度系数0.8,则当月分厂得分为30-5×0.8=26分。

五、安全关键业绩指标考核的说明。

1、指标的制定和测评只代表相对的公平,由中心下发考核结果。

2、当对同一项问题,隐患考核和过程考核同时涉及时,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考核。如检查发现某单位票据执行不到位,在过程考核中已经扣分,则不列入网上公布的单项督察考核。

3、各单位每月25日前应组织兼职安全员,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和上报自查结果,单位的自查结果作为安全室抽查的依据,但不作为考核。

4、公司安监部每月下发的安全关键指标考评结果,如**中心出现某项指标偏差而被考核1分时,对应安全绩效奖约9800元。如发生考核项,中心领导承担3%、责任职能室承担5%、责任分厂领导承担7%,其余部分由中心承担30%,分厂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区承担55%。

六、为确保**中心安全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及评价细则有效运行,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减少和避免安全关键业绩指标出现偏差,中心、分厂、各作业区必须对照公司下发的2024年安全关键业绩指标,依据《**中心关键业绩指标评价细则》,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考评活动。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用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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