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北大作业

发布 2022-10-21 18:16:28 阅读 2985

简答题。

1.:简述合同有效的要件。

正确答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2.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解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的概念

正确答案: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募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4.什么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属于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批准登记而设立的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经中国**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依照共同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规定合作各方权利和义务的经济组织。 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应在合同中订明。

组织形式上可设立具有独立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只是合作各方订有合同的合作项目。符合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批准经营的企业或项目,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合作经营的中国合作者可提供土地、自然资源、劳动力和劳动服务或现有可利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外国合作者可提供资金或技术、主要设备、材料等。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合作企业不一定用货币计算股份,也不一定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而是按照协议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规定具体做法。

5.简述合同履行的四个原则

正确答案:(一)适当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二)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即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四)情事变迁原则是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迁,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

a股份****是一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为2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1)该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共有7人,但因董事之间产生矛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3位董事为此向公司提交了辞呈。于是,股东要求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a公司董事会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30日前,通过**通知全体股东,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股东大会依公告通知的时间如期召开,公司的副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最后,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了新董事的人选。

2)a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公司**1000万股,b公司现欲通过**交易市场公开求购a公司**400万股。a公司部分股东得知b公司的收购消息后,立即向b公司抛售**,b公司在几天之内即收购了400万股。c**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某通过知情人得知b公司的收购意图后,预计a公司**有**可能,立即以某客户的名义购买a公司**。

3)为a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张某,在审计过程中发现a公司上年度业绩虽有较大增长,但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还将导致公司继续发生亏损,公司未来预期不乐观,于是在年报披露后的第7天立即卖出a公司**2万股。

请根据我国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a公司是否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公司的收购行为完成后,将产生何种法律义务以及对其有何种限制?

(3)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a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注册会计师张某卖出a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a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因为该公司的董事人数因有3位董事提出辞呈而不足法定人数,即不足5人,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2)b公司的收购行为完成后,已持有a公司5%的股份,根据《**法》的规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间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并且在收购该公司**后的12个月内不得卖出该公司的**。

(3)c**公司工作人员张某**a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构成欺诈客户的行为。《**法》规定,严禁**公司从业人员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4)注册会计师张某卖出a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

《**法》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的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张某卖出a公司**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的限制。

2024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乙、丙、丁分别以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货币进行出资;(2)甲、乙、丙、丁,按2:

2:1:1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24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2024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认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3)2024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不会对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24年2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

2024年3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要求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有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戊以自己新入股为由,拒绝对其合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请根据合伙企业法制度的相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订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虽然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c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代销合同有效。

(3)甲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4)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化工产品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票上作为承兑人签章。b公司将上述汇票交付a公司以支付货款。

a公司收到汇票后,在约定的期限向b公司支付完毕化工产品。为向d公司支付采购原料价款,a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

b公司收到a公司交付的化工产品后,经过检验,发现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在与a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解除了合同,并将收到的化工产品全部退还a公司。a公司承诺向b公司返还货款,但未能履行。

b公司在解除合同后,立即将该事实通知c银行,要求该银行不得对其开出的汇票付款。直到该汇票到期日,b公司也未依约定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c银行。

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时,持票请求c银行付款,c银行以b公司已经解除与a公司的合同及b公司未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账户为由,拒绝了d公司的付款请求。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c银行拒绝d公司付款请求的两个理由是否能够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2)d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3)如果a公司应d公司的要求,支付了全部被追索金额,转而作为持票人向b公司再追索,b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其请求?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c银行拒绝d公司付款请求的两个理由均不成立。首先,c银行以b公司已经解除与a公司的合同为由拒绝d公司的付款请求不成立。

根据规定,d公司从a公司背书合法受让票据,是票据权利人。c银行承兑银行汇票后,就承担了到期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其次,c银行不得以b公司未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账户为由,拒绝d公司的付款请求。

根据规定,承兑人即c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即b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2)d公司有权向b公司追索。首先,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时,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其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在本题中,尽管a公司对b公司违约,但b公司不得以此为由对抗d公司。(3)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

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由于直接相对人a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未履行约定义务,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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