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9-05 22:20:28 阅读 2274

2.6电、气焊工必须严格按焊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7盛装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在没有进行严格的清洗、蒸脱、抽空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能进行焊割作业。凡处于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2.8禁止使用破损的焊割工具和连接气管,氧气瓶、乙炔瓶应保证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一切焊割作业器材不得与油脂或带油的物品接触。

2.9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发火灾。

2.10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焊割时,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2.11严禁在存有可燃蒸汽、粉尘、气体等易燃易爆的场所动用明火。

3、易燃易爆区域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3.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2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3.3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

2%(体积百分数)。

4、动火作业的管理。

4.1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2《明火作业审批单》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4.3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有效期不超过8 h;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4.4特级动火作业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5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单》必须经经理级以上人员审核确认;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经车间主任级以上审核确认;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由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管理和控制,使明火作业能够顺利进行及满足工程的需要,为能保。证现场和人员的安全及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凡需要动用火焰完成的作业称为明火作业,根据需要又分为固定地点明火作业与非固定。明火作业,即临时明火作业。3.凡是使用明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项目部提出申请,办理动...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对于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 一 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张贴在显眼处 二 动火作业现场的灭火器材的配置到位 三 操作人员要取得特种职业操作证资质也就是焊工证 动火安全规定。凡经批准动火的重要部门,动火前做到 八不 动火中做到 四要 动火后做到 一清 动火前 八不 1 防火 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 周围...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 禁止在具有火灾 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禁止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二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 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中应注明动火级别 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 动火人及监护人 明火作业理由 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 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