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生产区域内动土作业风险和对地下隐蔽工程的影响,防止因此而导致的事故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9)、*天然***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19),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
第三条动土作业范围的界定原则。
一)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第四条凡进行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参见附件a),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米除外。若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其他高危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严禁以《动土作业许可证》代替。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基本要求。
一)动土作业开始前,作业施工单位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与属地管理单位共同完成风险评估,编制安全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作业内容说明、风险评估结果、控制措施和相关附图等资料),落实安全措施。
对于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还应考虑以下内容:交通状况、附近的振动源、隐蔽电**、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土质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土壤和水的污染、架空的公用设施、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有害**体易燃**体、液体排放(泄漏)、使用的工器具、**候等。
二)动土工作开始前,现场相关人员应拥有最新的作业区域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管线、电缆)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在铁路路基2m 内的动土作业,须经铁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三)作业前,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动土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作业现场和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作业项目、任务、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交底。
四)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六)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七)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八)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 m处,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九)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十)施工区域所在属地管理单位(作业区、大队、车间等科级单位)应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表(参见附表b)。
十一)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操作人员应与施工机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二)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十三)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十四)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作业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属地管理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第六条保护系统。
一)对于动土深度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动土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持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动土深度超过6m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二)在稳固岩层中动土或动土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三)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度(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执行。
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价,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表 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四)在动土开始之前,作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五)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六)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
七)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l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八)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挖掘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第七条邻近结构物安全防护。
一)挖掘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二)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猎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定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三)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动土,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动土或己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
1、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
2、建筑物距动土处有足够的距离;
3、动土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
第八条进、出口。
一)动土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二)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三)当允许员工、设备在动土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第九条排水。
一)雷雨天**应停止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动土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二)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动土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动土作业。
第十条危险性**体环境。
一)对深度超过1.2m,可能存在危险性**体的动土现场,应进行**体检测,必要时执行《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并依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二)在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体的施工区域动土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体检测,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
第十一条现场标识与警示。
一)采用机械设备动土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二)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三)动土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四)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如果采用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应穿戴警示背心。
第三章动土作业许可申请和批准。
第十二条动土作业许可的申请、批准,按照《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业务主管部门为生产运行科(工程管理部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qg jntg sc 45 2011 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有效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寿光巨能特钢 所属各单位。3 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 打桩 钻探 坑探 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 使用推土机 压路机等施工机...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动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名词解释。2.1作业方 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2.2高处作业 指挖土 打桩 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 以...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动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名词解释2.1作业方 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2.2高处作业 指挖土 打桩 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