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8-27 03:47:28 阅读 1256

制度编号:gd/xxx aq329-2019 版本号: c 保密:仅限公司内部查阅。

1 目的。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确保动土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化工厂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以及界区外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动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入玉柴石化公司化工厂进行施工的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术语及定义。

3.1 动土作业: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的;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 职责。4.1 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工程部)领导职责:负责对本单位界区内动土作业进行管理,审批职责范围内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重大危险动土施工。

4.1.1 安全环保部:负责参加动土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查,负责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

4.1.2 工程部:

参加施工方案的审查,对可能损坏管线、电力、邮电通讯、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等设施和需要临时停水、停电的动土作业进行审查;负责向施工单位对动土作业区域的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提出具体要求,组织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4.1.3 属地车间、机动部:负责参加施工方案审查,安排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主要负责人员到现场确认地下设施埋设情况。

4.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

5 管理内容。

5.1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1 动土作业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没有《动土作业许可证》严禁动土作业。

5.1.2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经安全环保部、属地车间、机动部、工程部等部门会签后执行。

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环保、消防等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动土施工区域所属部门和地下设施的主管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工艺物料管道、埋地电力和电信电缆、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不明物和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5.1.3 动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在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5.1.4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部门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

5.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1.6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属地车间及相关部门,经审批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等公共设施的;

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5.1.7 在道路上及开工装置、罐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示,夜间应设警示灯。如挖地下通道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拦、警告牌示、警示灯。

5.1.8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1.9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

5.1.10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间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上而下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1.11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5.1.12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1.13 动土作业时动土申请部门必须派人到现场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并经常进行巡检。

安全环保部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化工危险场所的项目部门应派人进行监护,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

5.1.14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1.15 动土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5.1.16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2 《动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2.1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工程部负责审批、管理。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年 月 日。部门。一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 安全要求及 动土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二 职责 1 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三 定义。动土作业 挖土 打桩 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 m3以上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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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3.1.5 施工经理 或施工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 确认外部作业环境 空间隔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