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8-26 01:47:28 阅读 4268

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安全健康,公司制定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杜绝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对公司承包商的管理。

第三条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中所指的防坠器即为伸缩式坠落制动器,是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用品。当发生坠落时,坠落制动器将吸收一部分能量,减少人体受到的冲击力,配合安全带使用可以使冲击力大幅度下降。

第五条登高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第六条高处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应挂好安全带,在攀爬、移动过程中应使用防坠器。

第七条防坠器应高挂(系)低用,防坠器绳索挂钩应贴身挂在安全带上,不得将防坠器绳索挂钩挂在安全带的安全绳上。

第八条高处作业摘防坠器绳索挂钩前应先挂好安全带的安全绳,高空移动时应先挂好防坠器绳索挂钩再解开安全带的安全绳(即高处作业时防坠器保护和安全带保护至少有一种是有效的)。

第九条防坠器绳索长度应满足高处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全过程防护。

第十条立放式井架使用的防坠器应在立起井架前安装到位,防坠器应固定在天车有梯子的一侧。

第十一条防坠器每次使用前应先试拉三次,每次试拉合格方可使用,试拉不合格的防坠器应更换。

第十二条防坠器不使用时,应将绳索收回至防坠器壳体里,挂钩系引绳。

第十三条加强防坠器的维护保养,出现断丝、挂钩损坏应及时更换防坠器。

第十四条对长期不使用已安装到位的防坠器应每周试拉检查,确保灵活好用。

第十五条登高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防坠器的,对登高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视情节罚款3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参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第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暂行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关于高处作业有关规定,结合 实际,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2.1重庆西南合成制药 直管单位 2.2重庆西南合成制药 兼管单位。3 引用标准 3.1 高处作业作业分级 gb3608 93 3.2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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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 1991 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 含2米 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2.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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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制定异常情况下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疏散的可靠措施。3.8.6 高处作业完工后,负责检查确认,并在 安庆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3.9 施工单位。3.9.1 负责组织人员接受安全教育。3.9.2 持施工任务单,到生产单位申请办理 安庆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3.9.3 负责制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