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purpose:
为加强公司范围内高处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scope:
适用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管辖范围内高处作业,426项目在建工程事务按照集团工程部管理规定执。
行。3. 名词定义 terms definition:
3.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虽然在2m以下,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应视为高处作业;虽然在2m以下,但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下中图);虽然在2m以下,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2 【项目管理部门】指公司内主导施工项目,并对承包商直接归口管理的事业部或职能中心。
3.3 【申请部门】指申请作业证的部门(非外来承包商)。
3.4 【申请人】指负责申请作业证的人员,由项目管理部门的kdx员工担任。
3.5 【监护人】指对高处作业监护管理的工作人员,由项目管理部门的kdx员工担任。
3.6 【作业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部门,除公司作业部门外,还包括外来承包商。
3.7 【区域所属部门】指作业区域所归属的部门。
4. 权责 accrual:
4.1 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总经理。
4.1.1 全面负责本部门高处作业的管理工作。
4.1.2 **、特级作业的审批。
4.2 企管中心环安部:
4.2.1 监督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对本规定的执行。
4.2.2 二级、**、特级作业的审批。
5. 流程图 flow chart:
无。6. 作业内容 job content:
6.1 基本原则。
6.1.1 签字人员均必须前往作业现场,确认预防措施全部落实后,方可签名。
6.1.2 签字人员必须本人签署,如临时无法签署,需由上一级领导签署,严禁代签。
6.1.3 高处作业同时涉及动火施工情形的,还需同时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执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资质证书,严禁无证作业。
6.1.4 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带和安全帽,且须将施工区域进行警示隔离,避免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
6.1.5 严禁直接攀爬货架、管道;或站立在不稳定的座椅、容器上进行登高作业。
6.1.6 涉及到更换高处作业施工点位情形的,必须配备双钩安全带,以避免人员移动至他处时解开了唯一一处的悬挂点从而使得防坠保护失效。。
6.2 高处作业优先顺序:
6.2.1 首选方式:从地面直接接触设备或在地面直接进行作业。
6.2.2 次选方式:通过电梯或阶梯到达固定的工作平台进行作业。
6.2.3 其次选方式:使用可移动的工作平台或脚手架。
6.2.4 最后选方式:使用梯子并在必要情况下使用防坠装置和安全网。
6.3 高处作业分级。
6.3.1 特级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30m及以上的作业。
6.3.2 **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15-30m及以上的作业。
6.3.3 二级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5-15m及以上的作业。
6.3.4 一级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5m及以上的作业。
6.4 作业流程:
6.4.1 许可证办理:作业前由申请部门(kdx员工)申请《高处作业许可证》。未经批准禁止施工。
6.4.2 前期准备:申请人确保作业现场完成必要的整理工作,做好安全措施,并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逐项核实。
6.4.3 作业审批:作业场所准备工作做好后,由项目负责部门、作业部门、作业区域所在责任部门、企管中心环安部门按照级别逐项审批,其中:
6.4.3.1 一级作业:由项目管理部门的ehs、项目管理部门的二级部门负责人、作业所在区域的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批。
6.4.3.2 二级作业:由项目管理部门的ehs、项目管理部门的二级部门负责人,作业所在区域的二级部门负责人、企管中心ehs审批。
6.4.3.3 **作业、特级作业由项目管理部门的ehs、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总经理、企管中心ehs及企管中心总经理的审批。
6.4.3.4 许可证有效期:一级为7天,二级为2天,**及特级为1天,超过对应期限需重新申请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6.4.4 注意事项:
6.4.4.1 凡有精神病、头晕、贫血、心脏病、羊癫疯、高血压、年高体弱者及酒后人员不得高处作业。
6.4.4.2 须用警示带将2m以上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隔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6.4.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系紧。
6.4.4.
4 在离地面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全身型安全带,安全带挂绳尽量高挂低用,并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如作业过程中需移动,必须使用双钩安全带,保证移动过程中至少有一个挂钩始终悬挂。
6.4.4.5 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室外高处作业。
6.4.4.
6 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高处作业,如由本公司员工自行进行,需由企管ehs到现场确认并签字审批后方可作业;如由承包商进行,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提供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施工方案,并经企管ehs确认可行,签字审批后方可作业。
6.4.4.7 在有护栏的平台上作业时,若作业事项需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探出护栏外才能完成时,则必须申请许可证。
6.4.5 过程监管:
6.4.5.1 申请人将《高处作业许可证》复印件张贴在作业现场,原件由项目管理部门ehs保管。
6.4.5.2 许可证中明确的施工监护人,在施工过程中需定期监督安全操作,避免高处坠落。
a 监护人不准脱岗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
纠正措施。b 作业完成后的协调现场清理,检查无遗留物品后方可离开现场。
c 对于使用可移动式登高平台(或叉车使用安全笼)进行高处作业的情形,在更换施工地点之前,作业平台(叉车安全笼)上的施工者必须先行下至地面,等待平台(叉车安全笼)移动至目的地后,再行登高。
d 严禁人员站立在移动平台上(或留在叉车安全笼中),就移动设备(平台或叉车)的情形。
6.4.6 作业结束清理:作业结束后由项目申请人负责清理工作,并告知相关部门。
6.4.6.1 作业现场检查、清理,确认无遗物资。
6.4.6.2 作业工具、设备、材料保管至指定地点,工具、劳保用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作业现场。
6.4.6.3 归还作业设施及其它用品等。
6.5登高设备管理:
6.5.1 应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登高设备。
6.5.2 不得使用自己加工或非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
6.5.3 不使用情况下,要将登高设备放在指定存储区域存储,需将所有登高设备纳入本部门的预防性维修计划进行定期维修。
6.6 梯子使用要求:
6.6.1 使用梯子前查看是否有缺失的、损坏的或松动的部件,确保工作部件可以适宜的活动,并且所有连接部件安全可靠。
6.6.2 在电线附近或顶部有电缆等有触电风险的区域作业,应使用非金属材质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潮湿的木梯。
6.6.3 梯子不过于陡过斜,与地面夹角以65-75度为宜,上部高出支撑点3个横档;梯顶无搭钩时或梯脚不能稳固时需有人扶梯,扶梯人应避免在作业人员区域的正下方,必须佩戴安全帽,以免落物伤人。
6.6.4 上下梯子时应保持身体向里,背向外,逐级上下;向下时禁止半途跳下。
6.6.5 使用梯子时,无论攀爬还是作业,应与梯子保持三点接触;梯上作业过程中需保持身体处于梯框之中,禁止将身体外伸;作业不便时需下梯,将梯子移到合适的位置,再上梯作业。
6.6.6 梯子使用的八个禁止行为:
6.6.6.1 梯子长度不够时,禁止使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
6.6.6.2 禁止将两架梯子连接使用。
6.6.6.3 禁止将人字梯当直梯使用。
6.6.6.4 禁止上下梯子时单手扶栏杆,手中携带物品。
6.6.6.5 禁止高处向下或下面向上抛材料、工具等物品。
6.6.6.6 禁止坐在人字梯的顶部工作。
6.6.6.7 禁止在直梯的最高三档作业。
6.6.6.8 禁止上下同时交叉作业,一梯不准两人同时使用。
6.6.7 梯子不是作业平台,不适用长时间、需要来回走动或双手使用工具的作业,需使用脚手架或移动平台进行繁重或长期作业。
6.7 移动脚手架使用要求:
6.7.1 脚手架应按照规范要求搭建,高宽比不大于3(脚手架高度:宽度<3:1),高宽比例不符合要求,需增加斜支撑杆。
6.7.2 杆件稳固、无损坏、未腐蚀、架体无歪斜;扣件固定牢固,连接正常,未损坏。
6.7.3立脚平稳无倾斜,无松软地面并有坚硬垫板。
6.7.4 工作面已满铺,并妥善固定,四周有1.2m的护栏和中部横杆。
6.7.5 刹车轮灵活有效,并已处于刹车位置,避免意外移动。
6.7.6 脚手架上无重型物体存放。
6.7.7 有合适的通道方便人员上下。
6.7.8 只能使用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6.8 升降车使用要求:
6.8.1 只有接受过培训的授权员工按照操作要求使用升降车。
6.8.2 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须系在规定的锚定点上。
7. 关联文件 relevant document:
7.1 q-pd-14-002 《记录控制程序》
8. 附件 attachment file:
8.1 附件一 s-mr-14-003-01/b 《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关于高处作业有关规定,结合 实际,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2.1重庆西南合成制药 直管单位 2.2重庆西南合成制药 兼管单位。3 引用标准 3.1 高处作业作业分级 gb3608 93 3.2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 1991 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 含2米 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2.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8.5 制定异常情况下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疏散的可靠措施。3.8.6 高处作业完工后,负责检查确认,并在 安庆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3.9 施工单位。3.9.1 负责组织人员接受安全教育。3.9.2 持施工任务单,到生产单位申请办理 安庆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3.9.3 负责制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