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加强断路作业管理,避免断路过程中造成厂内交通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外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断路作业。
三、 术语解释。
断路作业是指公司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四、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 3024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hg 23016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ga 182 《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五、 管理职责。
一) 维修部负责审查风险分析内容、《高危作业许可证》的审核、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作业过程监管。
二)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办理《高危作业许可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警示设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监护;组织现场应急演练和现场清理工作等。
三)安全环保办负责审查风险分析内容、签批《高危作业许可证》。办理《断路作业通知》并将断路作业信息对各部门和外来人员进行公告,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作业过程监管。
四)相关部门负责《高危作业许可证》中涉及各自部门安全影响的审核。
五)分管安全负责人签批《断路作业通知》。
六、 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则。
1.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断路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
2.如涉及其他危险作业,应同时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二) 作业单位资质审核、安全交底、相关手续办理等具体按《承包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三)作业前准备工作。
1. 作业现场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应急处置。
1)作业单位在作业前组织作业区域所属相关部门、维修部根据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实施风险辨识,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同时编制包括交通组织方案和安全措施在内的断路安全作业方案,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以上信息应填入《高危作业许可证》。
2) 作业单位应制定断路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的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急救设施和应急器材等,报作业所在部门、维修部审核备案,尤其是作业场所位于易燃易爆车间引道上或其它有重大风险的断路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应与作业区域相关部门的应急体系保持协调和统一。
2.作业单位负责申报《高危作业许可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现场处置方案,交由受断路作业影响的相关部门会签,维修部审核,安全环保办审批并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在微信群上公告并留存《断路作业通知》原件。
3.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路口上设置断路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4.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围栏、挡杆、警示绳、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等交通警示设施。
5.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或围栏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6.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具有防爆功能并采用安全电压。
7.道路作业警示灯应满足ga 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要求,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8.若断路作业现场无法保证相关部门人员的交通安全时,相关部门有权拒绝审核。
9.所有审核、审批人员均应到现场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后签写审核、审批意见。
10.若断路申请时不满足作业要求,安全环保办有权拒绝审查,断路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1.凡在断路作业过程中涉及动土、吊装、动火等高危作业的应按照相应作业标准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四)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
1.《高危作业许可证》审批通过且断路作业公告完毕后,作业单位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高危作业许可证》的内容组织断路作业。
2.断路作业应按《高危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3.用于道路作业的工具、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4.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5.动土挖开的路面应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6.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作业单位及时落实整改,申请部门和安全环保办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督促作业单位尽快整改。
7.作业单位人员应佩戴好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相关作业程序进行操作,同时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
8.在作业过程中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意外突发事件、安全措施失效等情况时应立即取消断路作业,恢复作业前应重新办理《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
五)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
1.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负责清理现场,固化路面。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和警示灯等,确保道路无任何阻碍。
2.作业单位负责人和维修部、安全环保办、作业所在部门主管级以上检查核实作业单位的清理工作,签字确认后《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关闭,交通恢复。
3.对于检查核实不合格的由申请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由作业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申请部门监护人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收。
4.对于断路作业单位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绩效情况,维修部、安全环保办将按照公司《承包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要求,结合日常检查结果进行共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承包商资质评审依据之一。
六) 作业证管理。
1.《高危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分别由作业单位、安全环保办、维修部。
2.《高危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超过《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上标注起止时间的由申请部门重新办理《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
3.《高危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留三年。
七、 相关记录。
1.《高危作业许可证》
2.《断路作业通知》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 1.2申请单位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应在断路处设立醒目标志,为往来的人员 车辆提示绕行方向。1.3作业单位办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 时,应通知所在车间 治消科等相关部门。1.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 断路安全作业证 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1.5断...
1017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承德建龙特殊钢 各生产单位 各项目部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作业中安全措施和 断路作业许可票 的管理。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生产单位的断路作业。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断路作业 在公司所属各单位交通主干道 交通次干道 交通支道 车间内通道上进行工程施工 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5.2.4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应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红色防爆灯。5.2.5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的规定,离地面1.5米,不低于1米。5.2.6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 雪 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