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7 08:05:28 阅读 3865

六、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1、 作业组织

1.1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许可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许可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1.2 断路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1.3 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

1.4 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域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1.5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许可证》。

1.6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交通警示

2.1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域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2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2.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1小时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标志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标志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置标示牌。

2.4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2.5 道路警示灯应为红色。

2.6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2.7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2.8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3、应急救援

3.1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组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3.2 动土挖掘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4、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第一条厂区断路作业 厂区 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 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 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第二条厂区断路作业包括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断路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 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第二章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公司内断路作业的交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范围内的断路作业管理。3.职责。3.1 断路申请负责人。断路申请负责人在断路前必须亲到现场,了解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影响生产及安全,检查完善断路措施,对...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公司内断路作业的交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范围内的断路作业,明确了公司内断路作业的定义,人员职责,安全要求和 断路安全作业证 办理程序。二 断路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