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7 12:03:28 阅读 555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控断路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断路作业,适用本制度。第三条定义。

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二章安全要求。

第四条断路作业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意见的签字人对作业及现场人员实施安全教育。

二)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三)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四)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五)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1、采用安全电压;

2、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3、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4、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五)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第三章作业证管理。

第五条《作业证》由断路所在单位办理,由作业单位、断路所在单位、hse(消防、安全)审核,工程部签批。

由断路所在单位绘制断路地段示意图及相关说明,并签字。第六条断路所在单位在办理完《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见附件五)告知相关部门,并在断路作业区域显著位置张贴以达到告知目的。

第七条监护人:由断路所在车间安排专人监护。

第八条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所在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

第九条《作业证》一式三联,由作业单位、断路所在单位和工程部各持一联存查,工程部负责存档。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第一条厂区断路作业 厂区 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 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 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第二条厂区断路作业包括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断路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 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第二章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断路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六 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1 作业组织 1.1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 作业许可证 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 作业许可证 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1.2 断路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1.3 断路作业应按 作业许可证 的内容进行。1...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公司内断路作业的交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范围内的断路作业管理。3.职责。3.1 断路申请负责人。断路申请负责人在断路前必须亲到现场,了解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影响生产及安全,检查完善断路措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