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起重设备安全,规范作业行为,保证生产有秩序的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区所有在运行行车。
3、职责。3.1行车工负责行车的操作、巡视工作,持证上岗。
3.2机修工负责对行车的维护、保养、巡视等工作。
4、作业规程。
4.1行车检测规程。
4.1.1起重机应有专人负责,专人监护。有漆写清楚的编号。
4.1.2检查轨道、车梁走行机构整洁,机械无损伤,车挡、限位装置齐全可靠;如有异常,不允许使用。
4.1.3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升降和运行。
4.1.4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上极限位置距卷筒≥50mm。
4.1.5运转时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4.1.6钢丝绳是否在卷筒上正常缠绕。钢丝绳无扭结,小滚筒安装固定良好,钢丝绳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腐蚀、缺陷,断丝根数不超过标准,无整投折断。
4.1.7制动器及控制系统功能可靠,动作灵敏。
4.1.8按钮联锁装置功能可靠(即同时按相反按钮失效)。
4.1.9轨道上的止挡器无变形,破损、松动、缺陷。
4.1.10吊钩无裂纹或变形,轴承回转灵活、平滑,吊钩螺母锁紧装置良好。
4.1.11滑轮回转平稳、灵活,轮槽无明显的磨损,轮缘完整、无缺陷。
4.1.12车轮踏面和轮缘无明显的磨损和伤痕。
4.1.13电气设备系统绝缘电阻合格(≥0.5mω),有定期测量记录,未超期使用。
4.1.14电气设备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
4.1.15定期机械试验合格,记录齐全,未超期使用。
4.2行车操作维护规程。
4.2.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4.2.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2.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2.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4.2.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4.2.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4.2.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4.2.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2.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4.2.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4.2.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4.2.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4.2.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4.2.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2.15露天起重设备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4.2.16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7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4.2.18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4.3“十不吊”事项。
4.3.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4.3.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4.3.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3.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4.3.5歪拉斜挂不吊;
4.3.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4.3.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性物不吊;
4.3.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4.3.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4.3.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行车周检记录》
5.2《行车操作规程》
5.3《行车年审记录》
1、 行车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行车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否则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2、 必须服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严禁多人同时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打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4、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
5、 检验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严禁合闸”的警告牌。地高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吊运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7、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8、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后应塞垫块卡死。
9、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0、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 行车运行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整、牢靠。如果控制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重要部件失灵,严禁吊运。
2、 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0”位逐级转到第五档,而后逐级档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0”位。
3、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疑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带普通开关。
5、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碰车。
6、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 运动中产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8、 二台行车同时起吊一件物件时,要服从指挥,步调一致。
9、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疑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行车作业规范
1 操作者需熟悉行车性能及手控按钮,运行方向标法。空载运行正常后起吊 2 不准超过额定起重量 3 不准斜着方向起吊 4 检查配用索具吊具完好程度,及负载能力,不使用严重损伤的索具及吊具 5 起重时需注意,不夹带其他物及起重离地时,扶正物件,不使晃动撞到他物 6 严禁在工作业人员上空跨越,及成品设备上...
自行车ERP作业
材料主文件。产品结构图。a0层。b qp 1c qp 2d qp 11层。e qp 1f qp 40g qp 12层。单位用量 qp bom表。主生产计划 mps 在途量 sr mrp amrp b mrp cmrp d mrp emrp f mrp gmrp 汇总表。1 背景简介。1.1 企业简介...
作业规程编制范本规程
作 业规 程 编 制。范。本。大泰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 封面 2 二 作业规程会审签字一览表 2 三 会审意见 2 第一章概述 2 一 矿井概况 2 二 安装设备情况 一览表 2 第二章 作 业 规 程 编 制。范。本。大泰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 基本情况。神华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建设的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