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2-06-14 15:14:28 阅读 9177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2023年年底将近,为做好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办理报销业务。当年票据当年报销,各部门人员对今年已开支未报销的费用,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善报销手续后到财务部报销,12月25日以后发生的支出事项请凭据2023年度票据进行报销,跨年票据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二、及时冲销借款及备用金。

1) 个人借支款项(含备用金)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清理完毕,对于今年暂时无法结清的借支款项,请出具“未清借款延期说明”,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将纸质材料交财务部,方可延期至下一年报销;

2) 个人备用金及个人借款必须严格执行先清后借的原则;

3) 对于个人备用金、个人往来账在12月25日之前未清理的,财。

务部有权从该人员今后的工资、奖金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

三、核对公司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项。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公司往来款项进行清查核对,重点清查各部门业务中应收未收款项、应付未付款项及预付未开票款项,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及时回、付款,及时催促对方开票报销入账。

四、资产及实物盘点清查及银行存款盘点。

1) 清查时间。各项资产及实物清查准备时间为12月20日至12

月25日,盘查时点为12月26日09:00时,清查完毕时限为2023年12月28日;

2)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办公用具)盘点。实物盘。

点由综合部与财务部共同进行,各类盘点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年度结束时必须进行账务处理,不得挂待处理科目,同时按程序报批处理;

3) 财务部出纳人员负责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并应于2020

年1月5日前根据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与财务账面银行存款核对相符,签字确认。

特此通知!xx建筑工程****

财务部。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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