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查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继续推行“双督双考、两责任、三挂钩”考核兑现模式。
二、考核依据。
一)各级**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相关文件;
二)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印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逐级考核。县卫计局、财政局为项目考核主体。对县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督导、考核;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季度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采取自查、互查、督导考核的方式,制定项目、考核细则、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前公布考核具体安排,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公开。
三)坚持科学可行、突出重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考核流程,加强质量控制,规范考核程序。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我县实际及时调整年度考核指标,强化质量指标、重点指标考核。
四)坚持反馈激励、跟踪整改。将考核成绩与资金拨付、绩效工资发放、评先树优、年度考评挂钩。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到位,跟踪落实整改。
四、考核对象。
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卫生监督所、皮防站、结防所、心理**医院。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和界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服务站。
五、考核内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所辖村卫生室。
1、组织管理。考核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推广、数据管理、问题整改、服务模式转变。
2、资金管理。考核资金预算安排:人均经费落实、预拨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作经费补助安排等、预算执行:村卫生室补助到位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等财务管理情况。
3、项目执行。考核项目各项业务开展整体情况,包括服务提供的数量、质量、规范性和真实性。
4、项目效果。考核居民知晓率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总体状况和实施效果,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了解服务对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程度和知晓情况,。
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1、县疾控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提供疾控线有关会议记录、工作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记录资料,配合做好上级公共卫生检查迎查工作。
2、县妇计中心:要为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及时将全县手册建立情况和孕产妇住院分娩信息反馈到各卫生院,便于及时跟进儿保、妇保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提供妇保线有关会议记录、工作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记录资料,配合做好上级公共卫生检查迎查工作。
3、卫生监督所: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提供卫生监督协管会议记录、工作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记录资料,配合做好上级公共卫生检查迎查工作。
4、县结防所:收集汇总全县肺结核患者信息定期反馈到各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将辖区内肺结核患者信息纳入管理,做好督促服药等随访服务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提供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会议记录、工作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记录资料,配合做好上级公共卫生检查迎查工作。
5、县心理**医院:将收治出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反馈到各卫生院,便于及时将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并及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系统。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提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会议记录、工作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记录资料,配合做好上级公共卫生检查迎查工作。
6、县人民医院:考核传染病疫情上报情况,将传染病防控信息及时网络直报;对所承担的省级地方开展项目(冠心病、脑卒中患者、残疾人**指导等)和慢病检测项目(死因、肿瘤)等统计信息与上报;为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每周一将上一周手册建立情况和孕产妇住院分娩信息通报县妇计中心;配合做好上级公共卫生检查迎查工作。
7、县中医医院: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会议记录、工作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记录资料;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将传染病防控信息及时网络直报;配合做好上级公共卫生检查迎查工作。
8、皮防站:负责麻风病、性病防治的各项资料,对乡村医生进行“两病”的培训及基本防治知识考核;建立临床医生麻风病疑似病人、疑难**病人报告转诊制度并做好转诊登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麻风病、性病防治知识。提供会议记录、工作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记录资料。
六、考核方式。
一)考核形式。实行日常考核和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专项考核和综合考核、自查考核与互查考核相结合。逐步探索使用第三方考核模式进行考核。
二)实施现场考核。考核评分采用相应工具表,对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随机抽取各类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核实年度补助资金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考核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效果,了解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服务效果。
三)加强考核质控。县卫计局对考核工作全程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考核前培训,明确考核人员职责和任务,熟悉考核细则,统一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结果真实、科学。
七、考核方法
一)方式方法。
1、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
2、每月例会通报日常考核成绩,半年一通报,年终总结评比,随考核,随通报,随兑现,实现责任目标明确,奖惩落实到位。
二)分值设定。
1、对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考核分值为20分,考核公共卫生履职情况,成绩计入卫生工作综合考核。
2、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分值为100分(折合为20分),考核项目完成情况,成绩计入卫生工作综合考核。对界湖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实行“两考一用”:分别考核,分拨资金,合并兑现奖惩。
3、考核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分值按8分、7分、78分和7分考核。日常考核计入季度考核成绩;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考核成绩各占50%,加上加减分,计算总成绩作为年度总得分。
三)实行加减分。
1、承担县级以上现场会、调研活动,省级以上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2分,县级每次加1分。在县级以上会议做典型发言,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1分,县级每次加o.5分。
2、迎接市级以上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成绩突出的,省级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1分;在考核中问题较多、被通报批评的,省级每次扣减3分,市级每次扣减2分。
3、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发现1次扣1分。
加减分计入公共卫生工作年度总成绩。
八、结果运用。
一)督促问题整改。对各级各类督导、考核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服务和加强管理的有效措施,督促到位,跟踪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兑现奖惩。
二)兑现奖惩。
1、考核成绩与资金拨付挂钩。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奖罚分明:(1)有一项责任目标完不成的给予工作警告,并扣拨项目资金的5%。
(2)有两项指标完不成的给予黄牌警告,并扣拨项目资金的10%。(3)有三项以上指标完不成的给予重点管理,并扣拨项目资金的15%。并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提取100万元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阶段、分类奖励。
2、考核成绩与评先树优、个人年度考评挂钩。年度成绩列后两位的卫生院,院长、分管院长、公卫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评为任何形式的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次考核成绩列后两位的卫生院,降低卫生院院长、分管院长、公卫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岗位系数的10%。
4、对考核成绩列后两位的卫生院,由分管院长在公卫专题会议上表态发言,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成绩列后两位的卫生院,由院长在公卫会议上表态发言。
5、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在上级考核中扣分较多的卫生院,实行“一票否决”,奖惩兑现参照局综合目标考核规定执行。
6、对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考核成绩计入卫生工作综合考核,奖惩兑现参照局综合目标考核规定执行。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是履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项目服务工作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协调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工作,确保指标任务落实到科室、人员。加强科室和队伍建设,层层分解任务,提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薪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同资历临床业务人员的平均水平。
二)组建考核队伍。组建稳定的考核专家队伍,包括财务管理、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卫生监督、精神卫生、中医药、结防等专业,具有管理、服务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协作精神的人员,加强考前培训,熟悉工作规范和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提升考核水平。
三)完善绩效考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突出对质量指标、薄弱指标、效果指标和薄弱单位的考核,强化数据真实性、一致性,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项目考核分值比重。创新考核模式,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和完善项目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服务数量和质量。
强化项目日常质量控制,通过信息化系统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数据的健康档案,通过**、面谈等方式开展真实性和规范性考核,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检查考核表彰会结束后,根据县局工作安排,各乡镇卫生院 社区 都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县项目反馈 总结表彰会议精神,针对考核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讨,深刻反思。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揭伤疤,寻找问题症结,寻找本单位在公共卫生工作实施过程中...
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发 2011 350号。发布时间 2011 08 03信息 医改办。各设区市卫生局 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财政局 根据国家卫生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1年版 卫生部 财政部 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共10类41项 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项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 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项目和内容 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二 健康教育 5项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