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 切实加强风险控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基层、基础管理迈上新台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实行全员安全环保工作绩效考核,以生产车间、设备科、质检科、供销科、仓储部为被考核单元,考核部门为安环科。
2、公司各车间、科室主管人员负有管理职责。
3、每月岗检问题列入考核。月检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或无明确原因未完成整改的,加倍扣分。
4、考核分数月底折算成考核工资,以10元/分为原则。
5、日常巡检发现以下问题,直接列入考核:(四)现场管理;(五)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二、考核范围。
各生产车间及职能处室。
三、考核细则。
一)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1、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阀、可燃气体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桶/锨、消防栓/炮、消防蒸汽带、消防水带/水枪/f扳手、空气呼吸器、防化服、滤毒罐、面罩、应急药品、爆破片、压力/液位/温度远传、报警联锁、紧急切断阀、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防雷设施、消防水泵、消防蒸汽带、淋浴洗眼器、防火门、防静电设施、火灾报警器等。
2、考核扣分细则:
1)安全阀根阀关闭或安全阀起跳,扣罚5分/次;
2)可燃气体报警器、火灾报警器等各种报警信息无处置记录、未汇报的,扣罚1分/次;
3)灭火器压力不足或使用后未及时汇报,扣罚1分/次;
4)灭火器巡检未按时填报巡检记录,扣罚1分/次;
5)未经允许使用消防器材(消防水带、消防锨、消防桶等),扣罚1分/次;消防水枪、f扳手等缺失的,责令补齐,并扣罚1分/次;
6)消防栓/炮不能正常使用,或堵占的,扣罚1分/次;
7)消防蒸汽带残缺或未经允许使用,扣罚1分/次;
8)空气呼吸器未及时保养维护,扣罚1分/次;
9)防化服、防毒面罩、滤毒罐缺失或随意使用,扣罚1分/次;
10)应急药品缺失或使用后未及时填写记录的,扣罚1分/次;
11)爆破片未及时检查或更换,扣罚2分/次;
12)压力/液位/温度监测仪表故障未及时维修或上报,扣罚1分/次;
13)报警联锁值随意停用未上报的,扣罚2分/次;
14)压力表、温度表等监测仪表警戒线、标签未及时更换或缺失的,扣罚1分/次;
15)消防水泵未达到备用状态,未按时盘车的,扣罚1分/次;
16)淋浴洗眼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罚1分/次;
17)防火门不能正常使用,未正常关闭,扣罚1分/次;
18)防静电设施(设备、法兰跨接、静电释放柱、静电报警器等)不规范的,警告后未及时整改的,扣罚1分/处;
19)火灾报警器发生故障未处理或未上报,扣罚1分/次;
20)占用消防通道的,扣罚1分/次;
21)防爆电气不具备防爆功能(缺少螺丝、丝堵、破损等),扣罚1分/次;
22)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未及时清理卫生,保持设备整洁的,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的扣罚1分/次;
2)环保设施(设备)管理。
1、环保设施包括:布袋除尘器、有机膜法**系统、油烟分离**系统、雨污分流系统、排火炬系统、事故缓冲罐、围堰、危险废物贮存库、异味收集系统。
2、考核扣分细则:
1)布袋除尘器、膜**、重力旋转床、危废库异味收集风机等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未上报,扣罚5分/次;
2)雨污分流系统未正常运行,记录未及时填报,扣罚2分/次;
3)围堰破损未上报,围堰手阀未关闭,扣罚1分/次;
4)未通知安环科,私自向危废库放置物品的,扣罚5分/次;
5)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填写不及时,扣罚1分/次;
6)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处理的,视情况扣罚1-3分/次;
三)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1、建立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车间(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实施闭环管理。
2、车间(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办法,对取得效果的车间(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3、各车间(部门)对于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扣罚1分/项*天,直至完成整改。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及时与安环科沟通,申请延期。
4、由公司组织的检查中,查处的安全环保隐患(属车间能够解决的,之前做过要求的或整改过类似问题的),扣罚责任部门1分/项。
5、车间自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需要协调解决的,各部门之间协调解决,协调不到位的主管领导统一协调调度,不得相互推诿。
四)现场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加强转运管理,严禁通过各类车辆、叉车等运输工具,将含油、物料撒落在路面。未及时将含油、物料的路面清除干净的,扣罚责任部门1分*天,直至清除干净为止。
2、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扣罚责任部门1000元/次,扣罚当事人1000元/次;生产区域发现烟头,扣罚责任部门200元/个。
3、各车间生产现场及地沟的杂物、物料和积水应及时清扫、清洁,保持地面及沟道干燥、整洁,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部门1分/处。
4、公司职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口罩、面罩、手套、耳塞等)。着装规范、整洁,安全帽佩戴规范,否则扣罚5元/人*次,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扣罚2元/人*次。
5、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接打**,否则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扣罚100元/人*次)。责任部门负连带责任,扣罚2分/人*次。
五)机动车辆安全(环保)管理。
1、各种车辆进入厂区内,必须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在5公里/小时内,严禁超速行驶。
2、严禁内转车辆(叉车)违规载人或超高、超重及超宽载物,违者,扣罚责任部门5分/次。
3、叉车定点存放,不得随意停放,否则扣罚1分/次。
4、危化品车辆未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行驶的,扣罚2分/次。
5、危化品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的,扣罚1分/次。
六)危险及检维修作业。
1、高处作业(≧5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二级以上)、吊装作业及临时用电作业等列入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应按照要求实施分级管理,并办理相应作业票证,违者,扣罚责任部门5分/次。
3、办理危险作业票证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不允许代签,违反一次,扣罚责任部门5分/次。
4、现场监护人应随身携带危险作业票证,作业未完毕,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
5、各车间(部门)要把安全环保工作重心前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特别是坚决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对习惯性违章者,扣罚当事人考核。
8、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在作业前应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同时,由使用部门按要求办理设备移交手续(清单)至检修部门;检维修作业完毕后,由检修部门办理设备移交手续(清单)至使用部门验收确认。
安环科绩效考核办法
李增祺杨京书常占江崔金涛焦建业王文学 一 个人防护。1 不戴安全帽 矿灯 水鞋,发现一次扣1分,管理人员加倍。2 酒后上岗,发现一次扣3分,管理人员加倍。二 基础工程。1 督促施工单位爆破作业时未悬挂爆破防护,戒隔离绳 警戒牌,危险区和安全区交界处为派专人告知,未督促每缺一项扣1分。2 督促施工单位...
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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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
兴仁县大丫口煤矿二 一四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二 一四年一月。目录。矿领导 3 一 机构设置 3 二 工资考核 3 三 可探成本考核 4 四 质量考核 4 五 煤质考核 4 六 管理办法 4 安通科 6一 机构设置 6 二 工资考核 6 三 任务考核 7 四 安全考核 7 五 科级安全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