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结合我乡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行政管理。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民主和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人。
2.依法科学管理。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包括行政、教师、学生、德育、教学、安全、体育卫生艺术、资产财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每年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等法律,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
3.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部门工作。
学校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3年,可以续聘。规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聘任请示汇报制度,集体研究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备案和试用期制度。
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学校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教职工学习并上报。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制定科室、个人工作计划。
学校要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要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情况、卫生安全情况以及学校的大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学年(学期)结束时,校长(分管领导)要认真总结计划执行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新学年开学前,做好招生、入学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安排和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学校要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安全;印发校历表、教师任课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并执行;每学期开学时,要对各处(室)、教研组、班主任和教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组织好期末复习检测和学期结束工作,教师、班主任、教研组和各处(室)要向学校上交工作总结,;学校要总结本学期工作的措施、成绩和经验并上报。学校要督促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督促有关人员收集、保管好各种资料,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两周分别召开一次行政会(校务会)、班主任(年级组)会议、教研组长会议,由校长或分管领导主持,集体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教研组工作。每学期召开1—2次校会,总结本学期(阶段)取得的成绩与经验,表彰先进,提出下学期目标、任务和要求。
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全体教师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校长主持,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报告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研讨学校发展规划和思路、讨论通过学校重大事项。
7.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教代会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校务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相关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每学期结束,组织教师代表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和审核情况。
设立校长信箱或校长邮箱,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师生申诉调解机制,畅通师生权利的救助渠道。
8.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档案、证件(土地证、房产证、法人登记证)、合同、协议、财会档案等重要档案要有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党政档案、师生档案、教学档案、会议记录、各种规划(计划)、值周(值日)记录、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要按年度分类立卷,专人保管。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有档案室,一般学校要有专门档案柜。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9.规范教材、教辅用书征订。校长是教材、教辅用书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教辅用书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具体负责,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池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中向发行部门征订。教辅材料采取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购买。
10.加强校长自我管理。校长必须参加上级规定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要自觉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要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专家。
二、教职工管理。
1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学校要根据编制总额和教职员工的结构比例,合理设置教学岗位、后勤和教辅人员岗位,制定各岗位条件和岗位工作要求,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依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加强教职工出勤管理。学校应建立考勤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考核措施,实行坐班、每日签到(签退)制度。教职工请假要经过审批,按《教育系统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请假程序,执行病事假生活待遇,事假1周以内,病假15天以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事假1周以上、20天以内,病假2周以上、1个月以内由教体局分片联系领导审批;事假20天以上,病假1个月以上,由教体局局长审批。
13.支持教师专业发展。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按规定将公用经费的5%列入学校预算,支持教师参加必要的培训,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促进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发挥校本研修基础作用。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学习共同体。
每两周组织一次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
1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教师熟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引导教师加强学习,阅读经典,提高修养,要求教师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不从事有偿补课,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制定考核细则,落实考核结果的使用。
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经常组织文娱活动,定期安排教师体检。
15.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基本要求。
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校本研修,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和培训,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津贴、奖励等待遇和保障。
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考核,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规范汉字书写,增强学科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16.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学校要建立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进修证明材料、个人教学计划和总结(含**、著作)、师德考核材料、出勤情况、教学成绩统计、奖惩材料、年度综合考核表等。
三、学生管理。
17.规范学籍管理。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毕业(结业)手续完备,登记清楚,并分类归档。禁止学校擅自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禁止在办理休学、转学手续时,弄虚作假。
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不得迫使学生转学或退学。及时将学生辍学情况书面上报乡镇**和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在学籍系统中标注。主动联系辍学学生家长,针对辍学原因,积极帮助学生返校。
18.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初中、小学招生由县教体局统一规划,实行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各校不得随意自行招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9.规范学生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6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
20.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实行每课考勤制度。教师上课前应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若发现有无故缺课(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了解原因,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1.关心特殊群体学生。保障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要,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
关心留守儿童,建好、管好留守儿童之家。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因学习、家庭、身体、性别等因素而歧视学生。
四、教育教学管理。
2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课程的正常开设。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技术教育。
每学期组织一次综合实践交流活动。组织编写校本课程。走读生每日在校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
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1小时、2小时。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为10小时,初中为9小时。节假日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3.规范教学常规工作。学校要按县教体局《石台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实施要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要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合理控制作业量,小学。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不得超过1.5小时。
24.落实教学工作检查。要采取自查、互查、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加强师生双向交流反馈,及时了解学生课堂学习质量,提出改进教学和学习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
要落实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0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导主任、副校长、校长等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
25.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充分发挥学校教研组的作用,以校本教研为基础,以课堂教学为重点,以教师为主体,每位教师都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课改教研活动,探索网络研修形式,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课题研究,撰写教育教学**,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学校常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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