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诚财产保险股份****青岛分公司。
2023年营业部经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营业部内部管理,更好维护推动公司业务渠道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激励新渠道开拓,确保达成年度经营计划,实现规模与效益同步发展的经营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差异化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期间。
1、考核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考核频度:季度考核。
3、数据统计区间:截至考核季度末的年度累计值。
4、数据统计范围:系统内公司业务一部、公司业务二部、公司业务四部及新车业务部经营数据。
三、考核对象。
营业部负责人。
四、考核领导机构。
为体现评级、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分公司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伟,成员丁肇磊、丁蕾、徐克宝、张云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考核工作办公室常设市场发展部,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丁肇磊,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有操礼龙、赵康、崔晓竹、毛秀峰、高翔。
五、考核指标标准值及权重设置。
第二章考核实施细则。
六、考核指标定义。
一)考核保费收入达成率。
1、考核保费收入=会计报表保费收入-应收保费。
考核保费收入含新车渠道及原有续转保渠道业务,但不含前期已开发的渔民意外险业务)
2、考核保费收入计划达成率:
考核保费收入计划达成率=考核区间内保费收入/考核区间保费计划×100%
3、考核保费收入计划达成率系数:
考核保费收入计划达成率系数=【100%+(考核保费达成率-标准值)×100%】×权重。
年度营业部保费计划3700万元;
二)考核保费收入同比。
1、考核保费收入同比指标只针对续保业务,在核算过程中均不包括新车业务经营因素;
2、考核保费收入同比=2023年考核保费收入÷2023年考核保费收入×100%
3、考核保费收入同比系数确定规则如下:
1) 考核保费收入同比≤70%,考核系数为0;
2) 70%<考核保费收入同比≤80%,考核系数为0.1;
3) 80%<考核保费收入同比≤90%,考核系数为0.15;
4) 90%<考核保费收入同比≤100%,考核系数为0.2;
5) 100%<考核保费收入同比≤110%,考核系数为0.25;
6) 110%<考核保费收入同比≤120%,考核系数为0.3;
7) 考核保费收入同比>120%,考核系数为0.35;
三)经营成本率。
1、经营成本率指标只针对续保业务,在核算过程中均不包括新车业务经营因素;
经营成本率=综合赔付率+经营费用率。
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变动额-摊回赔付支出-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自留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变动额)×100%
经营费用率=截止到考核区间末累计费用/截止到累计考核区间末实收保费。
经营成本率是指截止到考核区间末综合赔付率与经营费用率之和;
2、经营成本率系数。
经营成本率系数=【100%-(经营成本率-标准值)×100%】×n×权重。
公式中n为调节系数,其取值标准如下:
经营成本率≤72%时,n=1.3;
72%<经营成本率≤74%时,n=1.2;
74%<经营成本率≤76%时,n=1.1;
76%<经营成本率≤78%时,n=0.9;
78%<经营成本率≤80%时,n=0.7;
80%<经营成本率≤83%时,n=0.5;
83%<经营成本率≤86%时,n=0.3;
经营成本率>86%时,n=0;
四)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
1、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指标只针对续保业务,在核算过程中均不包括新车业务经营因素;
2、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分公司鼓励发展的车险优质业务保费收入÷车险考核保费收入×100%
3、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系数确定规则如下:
1)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75%,考核系数为0.1;
2)65%≤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75%,考核系数为0.07;
3)55%≤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65%,考核系数为0.03;
4)车险优质业务保费结构占比<55%,考核系数为0。
五)内控合规管理评估。
1、考核区间内受到保险监管机关、保险行业协会书面行政处罚的,执行一票否决制;
2、考核区间内受到分公司书面通报批评,该项系数0.05;
3、考核区间内受到客户有效投诉(经考核小组认定情况属实),该项系数以0.02/次扣减,最低为0;
4、考核区间内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合规开展业务,出现任何违规操作,该项系数以0.02/次扣减,最低为0;(该评估项与上述第2条评估项目不重复扣减)
5、考核区间内严格落实单证管理规定,出现空白单证丢失,该项系数以0计;出现已用单证丢失,该项系数以0.03/次扣减,最低为0;
6、考核区间内坚持合规经营,无任何违规经营情况,该项系数0.1。
七、数据统计说明。
1、保费收入数据以公司报表系统为准,年度保费计划以分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为依据;
2、内控合规管理评估系数以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平均数作为最终考核数据;
4、所有数据统计区间均为截至考核季度末的年度累计值。
第三章负责人薪资、经营费用核算、发放办法。
八、负责人薪资、经营费用计算办法。
1、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季度下达2023年度保费计划,作为保费计划达成率考核基础数据。
2、分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以保费规模为基数对非车险及车险优质业务核算经营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3、以分公司会计季度为考核单位,按规定的核算办法对各经营指标进行考核评价,计算各项考核系数,并最终核算出综合考核系数综合考核系数=考核保费达成率系数+考核保费收入同比系数+经营成本率系数+保费结构占比系数+内控合规评估系数。
4、负责人薪资:
综合考核系数是营业部负责人定薪的依据,具体计算、发放办法以业务部负责人考核薪资发放办法执行;如营业部负责人系由其他部门负责人兼任,其薪酬日常发放以其主要负责的其他业务部门为主,年度终了由分公司总经理室根据考核结果综合确定营业部经营业绩追加奖励。
5、经营费用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保费规模≤4200万:
经营费用=考核区间内总实收保费×0.2%×综合考核系数。
2)保费规模>4200万:
经营费用=4200万×0.2%×综合考核系数+(考核区间内总实收保费-4200万)×0.5%×综合考核系数。
注:总实收保费不含前期已开发的渔民意外险业务。
经营费用即为营业部的综合费用,包括了营业部日常业务维护及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和其他必要合理的支出。较大金额的营销策划活动以及以签报形式报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的专门事项费用开支不在经营费用中列支,但列入经营成本率考核。经营费用的使用须符合《经营单位综合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九、经营费用支付方式。
1、考核工作办公室在考核季度次月根据汇总的考核数据,计算各项考核系数,核算出经营费用,并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布;
2、考核数据均为年度累计数据,后期考核结果对前期已核算的经营费用产生变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整;
3、第一季度经营费用列支限额以综合考核系数按1计算出的经营费用为上限,第二季度经营费用列支限额根据截至列支日的实收保费和第一季度综合考核系数计算出的经营费用为上限,第。
三、四季度以此类推, 2023年初将对2023年度进行考核,核算最终经营费用额度。
4、营业部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经营费用额度内据实列支。
2023年营业部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定稿营业部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 青岛分公司。2012年营业部经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 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营业部内部管理,更好维护推动公司业务渠道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激励新渠道开拓,确保达成年度经营计划,实现规模与效益同步发展的经营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差异化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办法。二 考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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