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协议

发布 2022-02-14 00:50:28 阅读 8238

甲方:唐山市相国房地产开发****。

乙方: 唐山市曹妃甸区润佳物业服务****。

甲、乙双方于2023年8月16日签订《金色名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由于乙方无法接收贵人蝶苑的供暖设施,故双方同意2023年月日该《合同》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合同》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2023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人民币1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照服务的时间向业主多退少补,多出的部分向甲方聘请的新物业公司移交,少的部分可由新物业公司代收后移交给乙方。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3、乙方必须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移交以下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 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金色名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贵人蝶苑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否则给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寒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物业管理条款或作为附件的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 量化且可供考核 明确物...

合同协议范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供参考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供参考 建设部关于印发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的通知。建住房 2004 155号。各省 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 物业管理条例 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

规范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 传真。受委托方 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 传真。甲方通过协议选聘方式将物业名称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 安全 方便 舒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