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2-12 22:54:28 阅读 6741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档案管理体系的职责和任务、管理内容、质量要求以及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范围。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企业技术档案管理。

2.总则:2.

1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标准应纳入本公司规章制度,列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人员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应把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2.2企业技术档案由技术部实行统一管理,全公司员工都要支持企业档案工作,严守机密,确保企业档案的完整和齐全。

3.管理体系和职责任务:

3.1本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技术部经理直接领导,对企业技术档案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经常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贯彻上级对档案工作重要法规、决定、办法的实施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保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3.2技术档案工作由技术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技术部负责对企业技术档案的接收、鉴定、统计、保管、销毁和利用。

3.2.1编制各种目录、索引、卡片等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提供利用服务。

3.2.2维护企业技术档案的完整和齐全,保守机密,做好防潮、防光、防虫、防尘、防盗等工作。

3.3有关部门对每一项产品,科研成果或有关技术项目进行鉴定,必须通知技术部资料管理员参加,并将归档技术文件向资料保管员移交,填好归档单办理有关签、发单据。

3.4本企业设一名兼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如有泄密、倒卖档案、毁坏档案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罚款。

4.管理内容与质量要求:

4.1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

4.1.1本企业技术档案资料均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由技术部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或占为己有。

4.1.2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必须做到齐全完整、真实可靠、以保证档案的原始凭证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一种产品其由始及终所形成的材料均应收集齐全。

4.1.3科技材料一律采用a4幅面,大于a4幅面的折叠成a4幅面,小于a4幅面的要裱贴成a4幅面。

4.1.4归档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是经过必要的批准手续的原件原稿,科技材料应有编制、核对、审定人签名,必要时还应有会签和标准审查。

4.1.5产品技术档案的整理和立卷必须遵循档案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它们之间的完整性、系统性,做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排列有序、层次分明,并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卷内备案,以便保管和利用。

4.1.6各部门向技术部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经交接双方清点签收后留存备查。

4.2技术档案的鉴定、统计、保管和利用。

4.2.1各类技术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以全面的、历史的、辩证的观点,从材料的内容、**时间、名称等方面进行鉴定,慎重决定取舍存毁,准确划分保管期限。

同时必须严格检查案卷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可靠性,以保证档案的原始凭证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

4.2.2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新鉴定,并将仍有保存**的档案抽出另行组卷归档,凡不需要继续保存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单,经有关人员审查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未经审查和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销毁档案时应有专人监销,防止档案散失,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4.2.3各类技术档案必须编制总帐和分类帐,并定期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以及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设备等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做到清点准确,帐物相符,以保证档案完整无缺。

4.2.4各类技术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排架合理、有目可查,并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光、防蛀等工作,对破损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对入库的底图应踏边,以保证档案完全无损。

5.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1凡修改产品、工艺、工装等图纸及技术文件必须采取严肃、慎重的科学态度,严禁草率从事,随意更改。

5.1.1图样和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以不降低产品质量为原则,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办理。

5.1.2修改产品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修改图样。

5.1.3修改工艺、工装及有关技术文件,需经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并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经办人凭更改通知单,在技术部内修改,并核对、签名。

5.1.4工艺、工装补充新零件图时,亦需凭更改通知单方可进行,补充的新图需要签字手续齐全后方可由技术补晒发。

5.1.5各类图纸的修改一律采用“划改”,并做好标记,修改内容若较多或“划改”较多,图样模糊不清时,应另出新图,新图需在签字手续齐全后方可交技术部归档和下发。

5.1.6技术部晒印的更改蓝图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调换,调换下来的蓝图应及时收回销毁。

5.2技术档案借阅制度。

5.2.1本企业各部门领导和业务管理人员,均可在工作需要时借阅技术档案。

5.2.2借阅档案原则上在技术部查阅。

5.2.3借阅和归还档案,均应当面点交,借阅者不得在档案上填注、涂改、抽页、也不得擅自拆卷换页和增页。

5.2.4本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凡因离司时,不得将任何档案资料带离出司,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检查这类人员做好档案资料的清退移交工作。

5.2.5外单位人员如需借阅本企业档案,应凭介绍信,经公司领导或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但不得借出,且未经档案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复印。

保密档案一律不得向外单位人员提供查阅。

5.3档案保密制度。

5.3.1保密档案的借阅,只限于该档案直接有关人员。非直接有关人员如借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3.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守秘密,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如有泄密或失密等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5.3.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和倒卖档案,一经发现上述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5.3.4重要档案的摘录、复印须经公司领导和档案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5.3.5严禁携带档案出司,以防因保管不当造成档案的泄密,损坏或丢失,给企业造成损失。

5.4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5.4.1热爱本职工作,做好企业各类档案的接收、鉴定、统计、保管、销毁、提供利用等工作。

5.4.2配合拟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认真带头贯彻执行,定期签发档案催还通知单,以便利用。

5.4.3对企业各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指导,督促,按有关要求严格审查归档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拒绝归档并退回原部门整改合格后再行归档。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标准贯彻情况反馈单》报总经理办公室。

6.2本标准的具体考核方法和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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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 qms d 30 版次 a分发编码 编写人 审批人 2002 01 31发布2002 02 01实施。修改记录页。1 目的。对本院质量体系所要求的档案文件予以控制。2 适用范围。2.1 院内编制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2与产品有关的档案文件 如勘察设计成品及有关的有存档价值的技术文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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