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 2022-02-12 15:28:28 阅读 4916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和《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公司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 归档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三、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公司执行15年保管期限。

四、 会计档案必须按年度存放,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要防潮、防蛀。

五、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公司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 、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 、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公司档案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六、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要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公司负责人。

七、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八、 公司下属单位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由会计兼管。

九、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一十、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九月十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及集团所属各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及集团所属各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的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有序存放 方便查阅 严防毁损 散失和泄密。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条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颁布的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规定,分为永久 定期两类。具体保管期限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办理,保管期限的计算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起计算。第八条查阅登记 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查阅登记制度,应在登记本上登清 何年 何月 何日 何人借阅何类档案 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 拆封和抽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 复制登记制度和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详细记载有关内容。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