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 2022-02-12 15:29:28 阅读 3898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国家档案局

发布日期】2001.12.31

实施日期】2002.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200年12月31日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艺术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艺术档案在文化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艺术档案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艺术档案是指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

艺术档案工作是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和监督指导下,文化部负责对全国文化系统艺术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把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五条文化艺术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必要的经费,确保艺术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文化艺术单位应把艺术档案工作作为工作总结、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第六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档案法》

和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依据《档案法》

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文化艺术单位应建立健全艺术档案管理机构,设置艺术档案工作岗位,配备熟悉业务的专职艺术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报请地方人民**批准设立集中保管艺术档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征集、接收和保管本地区的艺术档案和有关的艺术档案资料。

第九条艺术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对艺术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实施监督与指导。

第十条艺术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自己所保管的艺术档案,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辑、整理、研究档案材料,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十一条艺术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美术、摄影,社会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个人艺术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艺术材料。

第十二条在国家主办的各类艺术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材料(包括文字、声像、**、实物等载体形式),均属归档范围(艺术档案归档范围详见附件)。

业务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材料,也属归档范围。

第十三条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各种载体的艺术材料和实物,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四条在文化艺术单位举办业务活动时,主办和承办单位应向本单位艺术档案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所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全部艺术档案材料立卷归档,不得散失。

第十五条凡是为艺术创作、研究、教学和文化艺术活动参考而收集的图书、报刊、音像带、**、剧本和有关文章材料等,均作为资料保存。

第四章收集与整理。

第十六条收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保证艺术档案材料的完整。

整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遵循艺术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艺术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七条艺术档案材料系统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

第十八条文化艺术单位应加强对名老艺人、艺术家档案材料和散失在社会上珍贵的艺术档案材料的搜集、征集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艺术档案分类由大类、属类组成。大类应设业务类、个人业务类、综合类。具体属类应按照归档范围设置。

第二十条艺术档案材料应按内容、种类组卷。戏剧材料应按剧目分类组卷;**歌舞演出材料应按节目分类组卷;艺术科研材料应按科研专题分类组卷;艺术教育材料应按各专业课程分类组卷;社会文化、文化交流材料应按业务活动进行组卷。

档案管理办法

随着公司各项制度的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现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各项条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办法,协助并管理公司总部及各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及归档工作。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冶时代...

档案管理办法

地方税务局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局机关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和省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地税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 档案 是指县局机关在工作中直接形...

档案管理办法

2009 中外建办字第033号。关于印发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总部机关各部门,各区域公司 专业公司 分公司 子公司 现将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九年三月二十日。抄送 总公司领导。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 第三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