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权。
1、概念,是**人能够以被**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将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人的法律权限。
五、**权的终止。
一)委托**的终止。
1、**期限届满或**事务完成。
2、被**人取消委托或**人辞去委托。3、被**人或**人死亡的。4、**人丧失行为能力。
5、作为被**人的法人消灭。(二)法定**和指定**的终止1、被**人已经取得或恢复了行为能力。2、被**人死亡或**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3、指定机关撤消指定的。六、无权**。
一)概念:是**人不具有**权所实施的**行为。
二)情况分类:1、未经授权所为的行为。2、超越**权的行为。3、**权终止后的行为。
三)法律效果。
总的说来,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该效力是针对被**人来讲的。
1、经被**人以明示的方式追认,即产生法律效力。包括明式追认和推定追认(明知而不做否认表示)注:《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
2、经被**人拒绝(包括明式拒绝和在催告期内保持沉默。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该行为对被**人不生效力。3、善良第三人行使撤消权。
七、滥用**权。
一)自己**。指**人在**权限内与自己为民事法律行为。除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外,不生法律效力。应属可撤消的行为。
二)双方**。指一个**人同时**双方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属可撤消的行为。
(三)恶意串通。指**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人利益的行为。行为无效,**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表见**。
一)概念:是被**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人有**权,基于此信赖与无权**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由被**人承担的**。(三)法律效力。
该法律行为对被**人有效。
民法总论复习
二 实习篇。在六周的实习时间里,我主要负责办公室文秘工作。主要包括文件的草拟 打印 装订 盖章 装信封 寄信,文档的整理与归档,会场的布置。在工作中我总结出如下经验 1 简单的事不可以简单了。一般刚开始实习时老师都是安排较简单的工作来让我们 热身 譬如我每天都要定时去传达室拿报纸,然后分发给办公室和...
民法总论案例作业
民法总则小测验。一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到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己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和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 已经随赵某失踪而消失了 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赵甲...
民法总论案例作业
案例一。公民甲17周岁,初中毕业后,在一家商店工作,月收入600元左右。甲工作半年后,自作主张花1200元为自己买了一条金项链。甲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以甲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购买项链未经其父母同意为由,找到商场要求退货。问 商场是否有权拒绝甲父母的这一要求?为什么?答 该商场有权拒绝。原因 第一,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