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作业答案 必做

发布 2022-07-08 06:47:28 阅读 3975

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错误;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错误;在我国,虽尚未制定民法典。

3、错误;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4、正确。5、错误;民法原则上是私法,并不排除其中存在强行性的规定。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bcd;2、abcd;3、abcd;4、abc;5、abc

三、简答题。

1、答: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这一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具有不同的含义:

第一,民法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则包括所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在我国,虽尚未制定民法典,但已经制定《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拍卖法》、《信托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民事法律,以及其他大量的民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它们都是我国实质意义上的民法的组成部分。

第二,民法可分为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广义的民法就是私法全体,是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狭义的民法,是指除商法以外的私法,不包括商法典以及商事特别法。

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体例,由民法统一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商法只是民法的特别法,包含于民法之中,因此我国民法是指广义的民法。

2、答:民法上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是有形的物质实体,如土地、房屋、机器等。

有形是就财产的存在形式而言的,并不单指可见物;电、天然气等肉眼无法分别的物体,也属于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包括债权等各种财产权利。

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媒介发生的,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大部分法律调整财产关系,民法只调整财产关系的一部分,即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归属利用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利用关系是人们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反映在权利上主要是物权;财产流转关系是在财产转移时发生的社会关系,反映在权利上主要是债权。

财产流转关系既包括有偿的商品交换,如货币借贷、商品买卖、货物运输等,又包括无偿的借用关系、赠与关系等。

3、答: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的法律,是关于私权利和私人利益的法律,市民生活的自治性和闭合性构成了一道阻止公权力进入的壁垒,公权力除非必要,无权干涉当事人自主的决定。

民法原则上是私法,并不排除其中存在强行性的规定。但这些强行性规定并不占据民法的主体,不影响民法整体作为私法的属性。

四、论述题。

1、答:(一)中国古代的民事立法。

二)清末、**时期的民事立法。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事立法。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必做作业:1、错误;民法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法律人格,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2、正确。3、错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即《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的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依自己的意思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并对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行为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基本原则。

4、正确。5、错误;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一切民事主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超过其正当界限,并不代表行为就合法有效。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abcd;2、abc;3、abcd;4、abcd;5、abcd

三、简答题。

1、答:权利滥用的构成,应具备如下要件:

第一,行为人有合法的权利存在。合法权利的存在是权利滥用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根本不拥有合法权利,则因其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属于侵权行为,与权利滥用无关。

第二,行为人有加害于他人和社会的目的。这是权利滥用的主观要件。权利滥用禁止原则原意为“禁止恶意权利之行使”,即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以损害他人利益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

第三,行为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权利滥用的客观要件。

2、答: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两方面有机联系的内容:一是诚实,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言行符合实际,表里如一,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欺诈、胁迫对方的行为,都是不诚实的行为;二是信用,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信守诺言,不出尔反尔。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是背信行为。“诚实”侧重于从主观方面来考察,“信用”侧重于从客观方面来考察,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3、答:我国民法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公平性。民法的规定,涉及不同民事主体的利益,应兼顾各方民事主体的利益。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平原则,民法规范还设有平衡当事人利益的特别条款。

例如,为平衡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利益,《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二,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与承担的民事义务的公平性。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活动和实现自己民事权益时,享有同等的机会。如果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予以撤销。

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时,责任一般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三,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公平性。公平原则既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对民事法律规范具有弥补作用,法官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时,法官可以依据公平原则作出裁决,切实保障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论述题。

1、论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答:民法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恪守承诺和信用,意思表示真实,不规避法律,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持有善意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法律规则,是道德的法律化。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大多规定此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两方面有机联系的内容:一是诚实,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言行符合实际,表里如一,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欺诈、胁迫对方的行为,都是不诚实的行为;二是信用,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信守诺言,不出尔反尔。

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是背信行为。“诚实”侧重于从主观方面来考察,“信用”侧重于从客观方面来考察,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行为准则。与他人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均应把善意作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行使民事权利时诚实相待、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履行义务时应恪守信用、遵守法律规定、忠于事实真相、不欺骗对方,不履行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自觉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法官及仲裁员处理民事案件时应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法官及仲裁员处理民事案件时应贯彻诚实信用原则,特别是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更应以诚实信用为判断标准,以事实为依据来调整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达到平等、充分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的目的。

诚实信用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其实质意义在于授予法院以自由裁量权。

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主要有:

一)指导民事主体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按照《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凡一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兼顾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对待他人事务。凡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构成违法。

二)解释、评价和补充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民事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评价或补充,以使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以及民事主体和社会之间的利益趋于平衡。例如,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表达不准确或者不完备时,合同的当事人应该依据诚信原则来履行合同。如发生纠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应该依据诚信原则来解释合同,判明是非,确定责任。

三)解释和补充法律规范。

一般而言,法律条文均极为抽象,适用于具体案件时,必须加以解释。进行法律解释时,必须受诚实信用原则的支配,方能维持公平正义。在法律不完备而需要进行漏洞补充时,也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最高原则予以补充。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答:正确。

2、答:错误;人身权法律关系即人身法律关系,是指与人身(即人格和身份)不可分离的、不直接体现物质利益的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又可分为人格权法律关系和身份权法律关系。

3、答:错误;财产权法律关系即财产法律关系,是指与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有关,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

4、答:正确。

5、答: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必做作业:1、ab;2、abcd;3、abcd;4、ab;5、abcd;

三、简答题。

1、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有以下10种:(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2、答: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由这三个要素构成,要素发生变化,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就发生变化。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没有民事权利义务作为内容,就构不成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总论作业 选做 答案

民法总论 作业。第一章民法概述。一 辨析题 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 民法上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是有形的物质实体,无形财产是肉眼看不见的物体。答 错误 电 天然气等肉眼无法分别的物体,也属于有形财产。2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其最基本的职能是确认和保护现有的社会经济关系,鼓励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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