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条公司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主管部门按《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定期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行驶。
第14条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维修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保养。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修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五节车辆驾驶
第15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第16条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驾驶执照方可行驶。
第17条公司机动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随意行驶。
第18条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及拐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
第19条厂内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试车”照牌。
第六节车辆装载
第20条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超高。
2.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3.装载危险化学物品,按本规定中有关要求执行。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电瓶车、叉车、铲车不准载人。
第七节非机动车、个人车辆、行人。
第21条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自行车不准载人。
第22条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
第23条个人车辆、三轮车、摩托车、助动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24条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25条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26条不准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二○○九年五月。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标题1目的。编号 版次 a0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公司内部因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同时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2.1 装卸原辅材料 产品的车辆 2.2 日常为工作 业务联络而进入厂内的一般车辆 2.3 员工上下班需要而进入厂内的非机动车辆。3厂...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厂区车辆行驶 行人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机动车辆和外来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3 职责。3.1本制度所指的道路,是指本厂区域内供车辆 行人通行的地方。3.2本制度所指的车辆,是指在本厂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范。1.厂内机动运输车辆行车规则。1.1厂内运输机动车辆,只用于起重和运货物,不得作为载人交通工具。电瓶车不准拖挂车。1.2进工厂内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我厂设置的 交通标志 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厂内时速不得超过 20公里 小时。进出厂门,交叉路口,转弯,人行道狭地段,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