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城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 2023-12-12 11:30:09 阅读 3925

2024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城建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省委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认真落实全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低碳、生态、安全、宜居城市建设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容量,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强化设施维护保养,提高运营效益、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

主要任务是:以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为突破口和引擎,着力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继而推动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宣贯《城市燃气条例》为主线,着力改善城市气源结构,提高燃气覆盖率和应急储气能力;以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为重点,加强水质达标监督检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以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升绿化品质和管理水平;以创新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强化设施运营管理,提高全行业服务质量与水平。

主要目标是:全年完成城建市政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新(改、扩)建城市排水管道500公里、供水管道300公里、燃气管道300公里、城市道路600公里。

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3%。全省新增城市绿地720公顷,其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350公顷。

一、坚持规划先行,深入抓好各项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

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确定的原则、内容、程序和要求,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在完成“一主两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基础上,指导**、黄石、荆州等3个大城市完成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并启动其他设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湖北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以推进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和雨污分流改造为重点,指导县及以上城市于2024年底前完成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督促指导省辖城市2024年底前完成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各地抓好供水设施改造规划、城市绿色照明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坚持质量第一,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依据国家“十二五”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集中支持”和“整体推进”资金扶持政策,将管网建设实效与奖补资金拨付挂钩,建立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全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库,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计划调度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确保全年完成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500公里以上。

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研究和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年内所有省辖市基本配套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二)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认真做好老城区市政道路升级改造,通过路网加密和扩能改造,着力提高中心城区次干道和支线路网密度。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等绿色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及各功能区连结线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功能,优化配置比例。

同时按照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同步做好公共停车场站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力争武汉市地铁二号线年底前建成通车。

同时,结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贯标工作,以整治老旧劣质管网、完善供水网络、改进制水工艺、提高水质检测能力等为重点,有计划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

三、坚持低碳发展,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

一)大力推进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园林城市创建“十二五”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三大重点工程”(即以综合性公园、街头小游园为重点的公园绿地工程、以绿道、林荫道为重点的道路绿化工程、以林荫停车场为重点的节约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绿量和绿化品质。组织开展2013园林城市创建预申报工作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宣贯工作。

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专项检查,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推进绿线划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人居环境奖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人居奖备选项目储备制度,加强技术指导,拓展人居环境范例奖和人居奖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与修编工作力度。

认真***《风景名胜区条例》,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景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工作。以节水型城市、单位(企业)创建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指导有条件的城市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工作,切实保护、利用和节约水资源。

三)大力发展清洁高效能源。认真贯彻国家《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景观照明技术规范》,指导武汉市和各大城市率先开展城市道路和景观照明节能改造试点,着力抓好城市主干道、功能区连结线、城市出入口和公园照明设施的节能改造,加大对包括led灯在内的节能型照明灯具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发展城市低碳照明。以我省规划建设的黄冈—大冶、武汉—赤壁—通城、黄陂—麻城等7条天然气支干线为重点,加快沿线城市天然气设施建设。

加强老城区燃气管网改造,完善储配站和cng加气站等储供气设施,确保2024年全省天然气普及率达到47%,天然气用户达到270万户。加快县、镇液化石油气的发展,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过小、过多、过乱、无证经营等问题。

四、坚持制度创新,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

深入开展城市地下管线工作专题调研,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厂营运管理考核信息平台,强化污水处理厂营运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营运管理的科学性、时效性,突出解决好运行负荷率低、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重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城市燃气条例》宣贯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燃气行业运行、维护、抢修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湖北省燃气场站安全检查指南》的颁布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城市供气安全。

加强以水质安全为核心的供水运营监管,研究制定《湖北省城市供水安全达标考核标准》,适时开展供水安全督查考核;做好新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今年7月1日全面实施和相关应对工作;加强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力争年底前有一批县级城市建成等级水质检测化验室。研究制定《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建立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制度;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城市桥梁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运行。

五、坚持典型示范,深入推进“楚天杯”创建活动。

认真总结分析前五届“楚天杯”创建活动的成绩与经验,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下一轮创建活动的主题、重点及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创建考核办法。建全创建目标考核制度,实现层层有目标,行行有要求,人人有责任。

建立检查督办制度,定期组织对各项目标任务的执**况进行检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创建工作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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