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济法年会简报1 开幕式

发布 2023-05-13 14:40:28 阅读 2447

2023年9月28日上午,由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沈阳·辽宁友谊宾馆举行。来自全国110家单位的经济法学科专家、学者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大会。本次会议主要研讨两大主题:

一是“经济法学重要范畴研究”,二是“经济转型、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完善”。会议由辽宁大学法学院佟连发院长主持,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辽宁大学陆杰荣副校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守文教授等参会并致欢迎辞。开幕式后,由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晓晔教授主持大会发言。

第一单元开幕式。

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00——9:30

主持人:佟连发(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

佟连发院长介绍完参加会议的嘉宾后,宣布会议开幕。

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同志致辞。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值此国庆佳节来临之际,我们相聚在秋意迷人的辽宁,相聚在充满活力的沈阳,隆重举办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辽宁省法学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嘉宾、学者表示真诚的欢迎。

作为党和**联系广**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辽宁省法学会所属的18个学科(专业)研究会,基本上涵盖了法学的主要学科,我们的会员均系中国法学会会员,广泛分布于省内各级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教学科研机构,可谓聚集了老中青法学、法律人才的精华。辽宁大学法学院的书记杨松教授担任着省法学会的副会长,部分老师在我们学会分别担任着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以及学科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等职,为辽宁省法学会的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目前,我们学会正在积极打造辽宁法治大讲堂,探索新闻发布制度,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以凝聚法学资源、展示研究成果、服务人民群众。

俗话说:没有梧桐树,引不来金凤凰。这次会议能够来到辽宁,能够由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表明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对全国高校排名21、省内首屈一指的辽宁大学法学研究水平、尤其是经济法研究水平的认可。

这才使得各位经济法学研究领域的“金凤凰”云集这里,给我们呈现一场丰富、卓越的学术研讨盛宴。我想,无论是对于辽宁大学法学院,还是对于辽宁省法学会,这都是一个极好的、极难得的学习机会。而且,这次研讨会的两个主题——“经济法学重要范畴研究”和“经济转型、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完善”,一个具有提纲挈领的总览意义,一个紧扣国家经济形势**前沿问题,研讨价值不言而喻。

在座的各位与会代表是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底蕴、丰富法学实践经验的专家,特别期待本次会议通过深入、热烈的讨论,形成高端研究成果,推动经济法研究向纵深发展。

最后,衷心祝愿本次会议圆满成功。祝愿与会专家、学者在美丽的沈城、幸福的辽宁畅谈学术、畅快心情。

祝各位国庆佳节快乐。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教授致辞。

尊敬的各位来宾、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喜迎国庆、热烈祥和的氛围中欢聚一堂,隆重举行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此,我谨代表辽宁大学全体师生,向远道而来的各位来宾、各位学者表示真挚的欢迎!本次大会的召开对我们学校的学科建设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另外,今天是孔子诞辰2564周年纪念日,在此也向各位教育界的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

能够承办此次高规格、高层次、高水平的会议,是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对辽宁大学的信任,更是对辽宁大学法学学科的支持。在座的各位都是国内经济法学界的领袖和专家,你们的到来,尤其是你们带来的前沿信息、高端思想和学术之风,将有力推动我校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研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辽宁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拥有文、史、哲、经、法、理、工、管、艺等多学科的辽宁省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授权点66个,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两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设有25个学院,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

8万人,其中本科生2万人,研究生7000人,外国留学生1100人。学校拥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建校65年来,学校已培养各类学生15万余人,很多人成为各自领域的中坚和骨干。

辽宁大学法学院是我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第一方阵中的重要成员,它初建于2023年,在2023年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评估中排名第21位。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经济法学现在已经成为法学院,乃至学校和省级的龙头学科。

希望各位专家能够倾力提携,关心辽宁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希望各位在这里巩固、发展我们深厚的友谊,更祝福大家在沈期间身心愉悦、一切顺利。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中国经济法学会的工作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在研究工作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这样特殊的社会时期,有许多范畴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比如**的经济职能和经济法功能的关系、政策和法律的关系、制度建设的问题,中国经济法学会主要围绕上述问题制定了本次大会的会议主题;在队伍建设方面,中国经济法学会组织的中国十**学家评选、青年学者评选等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当选学者在其他奖项上也收获颇丰,在学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同时研究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紧密结合成为了中国经济法学会工作的主题,我们通过网络建设,比如中国经济法网,和其他渠道搭建良好平台,为我国经济法长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环境。

在这里,本人要感谢一些人。首先要感谢我国老一辈的经济法学家和学者,他们笔耕不辍,至今仍然活跃在学术界,孜孜不倦地为我国经济法学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要感谢我国经济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期待着你们在老一辈学者搭建的框架下继续深耕,早日成为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还要感谢中国法学会对中国经济法学会和此次大会的大力支持,我们经济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全体理事辛勤工作,在会长会议上,以严格、审慎的态度选取了本次大会的议题,十分感谢会长会议成员们的高效工作;最后,还要感谢辽宁大学及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各位领导和全体会务组成员,感谢你们为参会者提供的热情而周到的服务。

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在优美的环境中圆满成功。

第二单元主题发言。

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50——12:00

主持人:王晓晔(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主题发言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杨紫烜教授。

题目:论加强经济法理论研究。

我简要谈三个问题:

一、为什么必须加强经济法理论研究。

加强经济法理论研究,有助于推动经济法的制度建设和强化经济法的实施,以利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为了维护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中国的不少经济法学者对于否定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错误观点,进行了说理斗争;对于一些人制造的反对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若干事件,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否定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思潮还会长期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发展还会遇到阻力。因此,经济法学界必须加强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更好地维护经济法和经济法学。

2023年11月15日,***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进一步提高经济法的理论水平,增强经济法学界的战斗力,中国经济法学界必须加强经济法的理论研究、特别是经济法总论的研究。

加强经济法理论研究,有助于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法学本科专业人才、特别是培养高层次的经济法专业人才。

二、应该在哪些方面加强经济法理论研究。

一是必须加强经济法总论的研究。经济法总论即经济法基本理论或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研究经济法现象的共同问题和经济法发展一般规律的经济法学学科。加强经济法总论研究的重点,是加强经济法学范畴的研究。

经济法总论是经济法分论的理论基础,对于研究经济法分论具有指导作用。加强经济法总论的研究,对于发展经济法学,制定和实施经济法,以及经济法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必须加强经济法分论的研究。经济法分论,是研究多层次的各类经济法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的经济法学学科。加强经济法分论的研究,不仅对于完善和实施多层次的各类经济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助于加深对经济法总论的理解,推动经济法总论的发展。

三、应该怎样加强经济法理论研究。

研究经济法,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必须采取科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社会调查、历史考察、阶级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博弈分析、系统分析、比较研究和语义分析的方法;要正确开展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争论;要勇于创新,并善于创新。

主题发言人:华东政法大学顾耕耘教授。

题目:新一轮改革需要法治推动。

新一轮改革需要法治推动,我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呢?因为实际上,前面我们的改革已经经历了到目前为止应该说是35年的时间,那么到目前为止,应该说原有的这一场改革,它的改革所释放的红利实质上已经基本到头了。最近这五年,我们的经济发展已经呈现出一些不良的问题。

比方说经济总体的滑坡,现在我们很多产业,产品过盛,生产能力过盛,通货实际上一直存在着一个不断的膨胀问题,像这些问题再进一步发展下去的话,我们的经济是非常危险的。

新一届**成立后,已经提出要启动新一轮改革。新一轮改革和原有改革的区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过去的我们的改革一直遵循着摸着石头过河的原则,我认为今后的改革应强调或注重改革的总体设计,并不是说走一步看一步、走一步算一步,而是要有一个总体的改革的设计。

第二,在法治方面,过去是先改革后立法,什么问题都是先破后立,那么新一轮改革中,我们已经宣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今后的新一轮改革,除了有法必须严格依法,需要采取一些新的步骤或者行动的时候,应该先立法后改革,这样才能建立法治的次序。

第三,改革的目标。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主要是市场取向方面的改革,但市场机制并没有真正的建立起来,所以我认为下一轮的改革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正常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市场运行机制是我们新一轮改革要追求的目标。从法治整体进行来看,前一个阶段法律体系基本建成,而这种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并不是说法治的体系基本建成,那么下一轮改革我们应该致力于法治的体系的建立。

为了实现新一轮改革的预期目标,经济法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第一,建立正常的市场运行机制。例如,**市场已经从九十年代开放到现在,当然也有不少的公司通过**市场进行融资,但公司上市发行**在**严格控制下进行。但是,是不是现在企业不需要这些融资呢?

不是,大量的企业需要融资,最多的是在中国证监会排队的有七八百家排队上市融资。从银行的统计来看,企业的剩余利润微乎其微,严重影响企业融资和企业发展,很多企业无法经营。整个市场的融资结构非常不合理,严重影响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此外,上海自由**实验区就是立志要建立真正的市场机制,这也需要经济法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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