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经济法

发布 2021-11-19 20:41:28 阅读 1401

202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4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已经结束,财考网老师会根据大家提供的资料整理试题和答案,敬请大家关注!欢迎考生跟帖提供相关资料!

预祝大家在202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考出水平,顺利过关!

☆☆☆2024年《中级经济法》考后讨论区》☆☆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1至25信息点。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发行承销团承销**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定规定的是( )

a.承销团承销适用于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

b.发行**的票面总值必须超过人民币1万元。

c.承销团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公司组成。

d.承销团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答案】b解析】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公司签订承销协议;选项a表述正确。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公司组成;选项c表述正确。**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选项d表述正确。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的“承销团承销**”知识点。该知识点与财考网2024年考前模拟试卷一单选第15题基本相同。在随章同步练习第四章中也有体现。

2.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b.乙地。

c.丙地。d.丁地。

答案】c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合同成立的地点”知识点。该知识点与财考网2024年考前模拟试卷三单选第19题基本相同。在随章同步练习第五章中也有体现。

3.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

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答案】c解析】题目中,甲公司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不能撤销。而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要约失效”知识点。该知识点在随章同步练习第五章中有体现。

4.2024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解析】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知识点。该知识点在随章同步练习第五章中有体现。

5.甲公司将两个业务部门分出设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公司分立决议中明确,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分立前甲公司欠丁企业贷款12万元,现丁企业要求偿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12万元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答案】d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题目中并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的协议,而是债务人内部的协议,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因此分立后的法人(甲乙丙3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当事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知识点。该知识点在随章同步练习第五章中有体现。

6.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

b.应由乙承担。

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a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题目中,甲是债权人,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甲承担。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标的物提存的规定”知识点。该知识点与财考网2024年考前模拟试卷一多选第18题基本相同。在随章同步练习第五章中也有体现。

7.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6月1日是合同履行的时间,但是在5月28日时却得知乙服装厂会有违约的情况,此时甲小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需催告。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合同解除”知识点。该知识点在随章同步练习第五章中有体现。

8.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机器5台及附带的维修工具,机器编号分别为e、f、g、x、y,拟分别用于不同厂区。乙向甲如期交付5台机器及附带的维修工具;经验收,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其他机器及维修工具不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如何解除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解除5台机器及维修工具的买卖合同。

b.甲只能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的部分解除。

c.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与f机器的部分解除。

d.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f机器的维修工具与e机器的部分解除。

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本题中,由于标的物是数物,因此其中几种物不符合约定的,甲可以就不符合约定的e和f附带的维修工具解除。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合同解除”知识点。该知识点与财考网2024年考前模拟试卷一多选第17题基本相同。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须在1个月内向乙公司提供200台电视机,总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万元。

甲公司依约分两批发运电视机,不料,第一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视机全部毁损;第二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被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强行扣押、变卖,最终,乙公司未能收到电视机,欲向甲公司主张定金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定金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

c.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d.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c解析】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本题中,甲公司提供的第一批电视机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未能交付,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提供的第二批电视机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未能交付,因此适用定金罚则。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合同法律制度的“承担违约责任”知识点。该知识点在财考网2024年考前冲刺试卷二综合题中有所体现。在随章同步练习第五章中也有体现。

10.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计算增值税时所依据的销售额中含应纳消费税本身,但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b.适用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各自依据的销售额不同。

c.适用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中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本身。

d.适用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中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不含应纳消费税本身。

答案】a解析】适用从价定律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依据相同,销售额中含应纳消费税本身但是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知识点。该知识点在随章同步练习第六章中有体现。

1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代销货物移送给委托方的当天。

b.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采取委托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a解析】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知识点。该知识点在随章同步练习第六章中有体现。

12.某酒厂于2024年3月将自产的5吨新型粮食白酒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已知该批白酒的成本为10000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批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元。

a.27000

b.27500

c.32500

d.33750

答案】d解析】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100000×(1+10%)+5×2000×0.5]/(1-20%)=14375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143750×20%+5×2000×0.5=33750(元)。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的“白酒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该知识点与财考网2024年考前模拟试卷二单选第17题相似。在随章同步练习第六章中也有体现。

1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但受托方为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除外。

答案】c解析】消费税选择生产、零售或进口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在各个流转环节多次征收。(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它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的“消费税纳税环节”知识点。该知识点在随章同步练习第六章中有体现。

202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考点

一 名词解释 第一章 1.财务活动。公司财务活动是指公司在资金的筹集 投资 运作及分配活动中引起的资金流入及流出。2.财务关系。公司在进行财务活动的过程中,与投资者 债权人 债务人 税务机关 企业职员等发生的经济关系。3.股东财富最大化。是指企业通过财务上的合理运作,在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的...

2024年会计职称经济法

2011年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 教材分析及考情 一 全国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补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 考试时间 2011年5月 日 考试大纲 2011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二 经济法基础2010年考试题型 分值各章分布 三 复...

202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讲义第二章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精选讲义第二章3 第三节预算编制。一 企业年度预算目标与目标利润预算 一 年度预算目标预算目标源于战略规划 受制于年度经营计划,是应用财务指标对企业及下属单位预算年度经营活动目标的全面 综合表述。通过预算目标,高层管理者可将战略和计划传达给整个组织 每个部分也能够明...